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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居间的法律规制--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为契机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2

文献详情
论房地产居间的法律规制--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为契机
外文标题:On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Real Estate Intermediate——Taking the Amendment of Urban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Law as An Opportuni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晓晨[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中州学刊
期:3
页码范围:99-10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41C056201003002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075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zxk201003026.aspx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10.03.026
基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课题
关键词:房地产居间;房地产管理法;权利义务
摘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增加房地产居间商的如实报告与尽职调查义务;应坚持<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允许居间人在居间不成时仍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应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其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不享有合同权利,不负担合同义务;应对委托人私下签订购房协议的法律后果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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