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程序性与制度化
外文标题:The Routin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Resistanc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唐艳秋[1]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山东社会科学
期:7
页码范围:117-120,14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41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shkx201007025.aspx
关键词: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程序性权利;制度设计
摘要:从性质上说,相对人抵抗权本质上属于程序性权利,它在发起前提上具有法定性,行使手段上具有消极性,作用时间上具有即时性,行使目的上具有阻滞性,效果功能上具有辅助性.作为一种消极的行政参与,相对人抵抗权主要表现为要求说明理由、拒绝、劝阻以及申诉、控告等形式.在相对人抵抗权制度设计上,需要建立和完善行使原则制度、无效行政行为确认制度和抵抗后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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