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制度的法律性质及公共利益的实现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邹玉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会议名称: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会议论文集: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256-262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10-06-25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企业重整;法律性质;公共利益
摘要: 企业重整是包括多方主体在内的利益平衡和博弈的过程,私人协商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这就注定了重整制度具有兼容并蓄,平衡协调;以私为基础,公私兼顾的法律性质。文章在分析重整制度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案例入手,论证了公共利益"被实现"的客观结果性。
作者其他论文
困境与抉择:股东清算义务,责任与债权人救济路径之对接.石金平;邹玉玲.经济法论丛.2014,16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