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破产法的修改看经认可之台湾破产裁定的效力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自合[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法治论坛
期:04
页码范围:68-7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台湾地区;破产;裁定;认可;效力
摘要:大陆《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地域效力的规定已经由属地主义修改为普及主义,正在起草中的我国台湾地区"债务清理法(草案)"也拟采普及主义,其中关于承认外国破产程序效力的规定值得大陆借鉴。破产程序的认可不同于普通裁判的认可与执行,《认可规定》规定的效力机制不适用于破产裁定,需要明确经认可的台湾地区的破产程序效力原则上应以台湾地区"债务清理法"为依据,并对溯及力、实体法规则例外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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