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相关问题探讨--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为探讨基础
外文标题:Relative Problems of the Arbitration on Rural Land Contract Disput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董景山[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农学院,人文社科系,北京,102206
年:2009
期刊名称:兰州学刊
期:7
页码范围:126-12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349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zxk200907034.aspx
DOI:10.3969/j.issn.1005-3492.2009.07.034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受理范围;机构设置;效力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同于一般经济纠纷仲裁,有其自身特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过程中应坚持便民原则、效率原则和维持生产原则.仲裁受理范围应特定,仲裁机构设置应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特点设置.仲裁裁决因具有行政裁决性质,因而不应具有终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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