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制度创新: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视角
外文标题:Innovations in Land Tenure——A Perspective from the Revision of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圣平[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
年:2010
期刊名称: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期:3
页码范围:57-6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土地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土地登记
摘要:土地权利制度创新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心。文章论述了四个命题,即,在既有土地物权体系下,不宜再创设一个新的物权类型"农用地使用权",也不宜使用"土地抵押权"这一模棱两可的术语,但相关权利的物权变动规则应在《土地管理法》之下得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采取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拨)等两种方式设立,其期限无需在法律上作出规定;并非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无需审批,其流转亦应放开;土地登记机构应当统一,登记的效力应当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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