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中的雇员权益保护--以公司社会责任为视角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林树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
会议论文集: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340-347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06-1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公司并购;社会责任;雇员权益;劳动关系继受
摘要:并购的概念源于对英文“M &A”的翻译,在英美法中“M&A”是对财务处理和税收处理上不同的股权和资产交易行为的描述,公司并购包括“购买式兼并”、“联合式兼并”、“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四种交易类型。公司并购往往伴随着法人格消灭、转换经营、生产要素重组,从而引起劳动关系变更乃至雇员解雇。在我国,公司并购所引起的失业问题尤为严重,甚至一定程度上危急社会稳定。对此解决之策是以具体的法律规则主,以公平、正义、诚信等一般法治原则为补充来约束公司行为,确保公司承担对雇员的社会责任,公司并购的受让方应概括继受转让方的劳动关系。同时,平衡协调原则又要求我们在保护雇员利益的同时,应善待企业家,平衡保护公司利益,允许公司并购后实施整理解雇,以维护其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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