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的新构想
外文标题:To Reconstruct the Penalty System against Company Crim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郭纹静[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27
期:4
页码范围:72-7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0-509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uizdxxb-shkxb200904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0-5099.2009.04.014
关键词: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罚金刑;资格刑;新构想
摘要:我国现行刑法对公司(单位)犯罪的刑罚采用了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种单一的刑罚配置模式不能适应对公司(单位)犯罪的预防和抗制,也不符合国际社会打击公司犯罪的立法趋势.鉴于此,我们欲从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的现状考察为出发点,进而论述我国对公司犯罪的刑罚进行重新配置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的新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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