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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1

文献详情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易丹[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09
期刊名称:新前程
期:10
页码范围:71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674-177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rlzb200910041.aspx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裁决;管辖权问题;销售公司;约定管辖;用人单位;管辖异议;劳务派遣用工;
摘要: A公司是在北京注册的一家销售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张某是A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引起劳动争议时,应当由A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由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009年2月,张某因销售提成与A公司引起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张某将A公司申诉到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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