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的核心价值:尊重和修复
外文标题:The Core Values of Restorative Justice: Respect and Restora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程荣斌[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西部法学评论
期:6
页码范围:36-4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775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szfcrjyxyxb200906007.aspx
DOI:10.3969/j.issn.1009-7759.2009.0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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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恢复性司法;价值;尊重;修复
摘要:恢复性司法的核心价值是尊重和修复.通过经验角度的分析,恢复性司法的内在价值体现在尊重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尊重被害人的内心需要和促使加害人回归社会.恢复性司法建构了一种新型模式,有助于多元主体的参与和社会秩序的修复.恢复性司法程序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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