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领域中赔礼道歉制度的检讨与建构--从国家赔偿法,民法,刑法,国际公法"四法"比较的角度谈起
外文标题:On Self-Criticism And Construction About Extending A Formal Apology In Fields Of State Compensa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晨[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法学杂志
卷:30
期:5
页码范围:24-2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61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xzz200905007.aspx
关键词:国家赔偿 赔礼道歉 法律比较 建构
摘要:在现行<国家赔偿法>中"赔礼道歉"只是一个相对次要的补充性责任方式,而且适用范围非常狭窄.但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以及国际公法法律关系中,"赔礼道教"却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形式得以广泛应用.通过跨部门法的比较所得来的启示以及理念的分析,指引我们在国家赔偿领域中重新反思与构建赔礼道歉制度,明确"赔礼道歉"应在国家赔偿领域得到普遍适用的观点,并从致歉主体、对象、形式等方面予以细节规范,以促进<国家赔偿法>应有功能的最终实现.
作者其他论文
我国城市开发边界设定与管理的思考.王晨;成立.中国房地产(综合版).2014,33-37.
中国地区能效分布函数与标杆研究.傅毅明;宋国君;陈德良,等.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5),17-21.
中国地区能源利用效率评估指数体系设计及实证探讨.宋国君;傅毅明;马本,等.环境污染与防治.2010,32(10),91-96.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可行性评价体系研究.夏方舟;王晨;严金明.兰州学刊.2013,100-108.
如何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宋国君;王军霞;王晨.环境保护.2009,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