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司宽恕政策自首竞赛效应的法经济学分析--兼论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规定的实施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覃福晓[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生产力研究
期:5
页码范围:23-2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商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276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clyj200905009.aspx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自首竞赛;双罚制;法经济学;反垄断法实施
摘要: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为节约执法成本,推出鼓励犯有垄断罪的企业自首以提高破案效率的公司宽恕政策,使这些公司面临"囚徒困境",进而产生"自首竞赛"效应,成为司法部最好的宽恕政策,成果斐然.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后,可以考虑借鉴美国公司宽恕政策以细化和落实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并试行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公司施行"双罚制",重视追究这些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以充分实现<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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