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
外文标题:On the Local Self-government Principle of Modern Constitu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建学[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太平洋学报
期:10
页码范围:24-3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804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pyxb200910004.aspx
DOI:10.3969/j.issn.1004-8049.2009.10.004
关键词:现代宪法;地方自治;基本原则
摘要: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地方自治确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文本结构上,宪法的地方自治条款通常包含总纲或基本原则部分的确认条款、地方自治制度章的重复确认条款和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设置条款.宪法对地方自治原则的确认使地方自治条款具有宪法保留的效力,即使是国家议会制定的地方制度法也必须受到地方自治原则的约束.地方自治原则与人民主权、基本人权和权力分立原则之间存在内容上的关联,但它又是一项独立的宪法基本原则.地方自治原则获得成文宪法的承认,表明现代宪政主义已经摆脱单纯的国家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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