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外文标题:On the Position of the" Service Government" in Administrative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杨建顺[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卷:24
期:1
页码范围:52-5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695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enszfglgbxyxb200901008.aspx
DOI:10.3969/j.issn.2095-3275.2009.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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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法 服务型政府 法治政府 政府职能 公共利益 合法权益
摘要: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命题."服务型政府"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视点和维度.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理解"服务型政府",同样存在诸多不同的层次和阶段,其基本内涵和外延也呈现出诸多不同,不宜一概而论.在行政法上,"服务型政府"并非法的概念,而是一种价值导向理念.它不仅指导以狭义的"服务"等给付为其职能的政府,而且还指导以惩处、强制等规制为其职能的政府.它要求政府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人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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