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的分析与思考——从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比较切入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强梅梅[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09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期:04
页码范围:138-149+243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培养;法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法律职业;中国法学教育;博士研究生;高等法学教育;用人单位;
摘要: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是以高中为起点,包括法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生在取得相应的学位后,即可进入工作岗位,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阶段。其中,硕士研究生又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虽然,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二者培养理念、规格等方面各有侧重。然而,在实践中,不仅很多用人单位搞不清二者的区别,就是法学院的老师往往也不能很好地对二者进行区分,往往采取一样的讲义和授课模式。这样的培养方式,并不能突出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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