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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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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外文标题:ON Transferring the Right of Applying Residence Land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龙业[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卷:20
期:3
页码范围:10-1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757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ngagdzkxxxb200803002.aspx
DOI:10.3969/j.issn.2095-1140.2008.03.002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买卖;抵押;出租
摘要:基于促进城乡平等、扩大农村融资途径、减少土地资源浪费等的考量,应当许可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互换、出租以及抵押.但由于在现实国情下宅基地使用权承载着福利功能,其流转必须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且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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