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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之维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文献详情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之维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召成[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信息网络安全
期:10
页码范围:17-1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1-112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xwlaq200810008.aspx
DOI:10.3969/j.issn.1671-1122.2008.10.008
关键词:侵权行为;现代社会结构;舆论监督;社会调整;私人空间;网络搜索引擎;私人活动;网络信息搜索;杨立新;虐猫事件;
摘要: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调整方法与社会结构具有紧密联系,现代社会结构要求道德舆论监督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人肉搜索"具有一定的道德舆论监督作用,但是对于私人空间的舆论监督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侵权行为,要对"人肉搜索"进行规制就必须将其纳入法律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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