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违法性的双层判断体系初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隽[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10
页码范围:99-10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j200810039.aspx
DOI:10.3969/j.issn.1003-6547.2008.10.039
关键词:形式违法性;实质违法性;立法层面的违法性判断;司法层面的违法性判断
摘要:刑事违法性,从形式上看,就是指行为违反刑法的实定法规范;从实质上看,行为还必须严重侵害或威胁了法应该保护的对象.刑事违法性包括立法层面的刑事违法性与司法层面的刑事违法性,立法层面的违法性判断是一种将具有实质违法性的行为法定化、形式化的判断过程.立法层面的违法性判断的标准是是否具有实质的违法性.实质具有刑事违法性的事由被立法予以犯罪化后,司法层面的违法性判断就需要进行形式违法性与实质违法性的双层判断,形式违法性的判断在前,实质违法性判断在后,行为不具有形式违法性,就无须进行实质违法性的评价.实质违法性标准针对超法规的违法性阻却事由进行,旨在救济具有形式违法性的非罪行为以及收缩刑事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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