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野下的《土地管理法》修改
外文标题:Modification on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in the Context of Property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圣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100872,北京100231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100872,北京100231
年:2008
期刊名称:中国土地科学
卷:22
期:7
页码范围:3-1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815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honggtdkx200807001.aspx
DOI:10.3969/j.issn.1001-8158.2008.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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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和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资助项目
关键词:土地法学;土地管理法修改;土地权利体系;土地征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
摘要:研究目的:<物权法>施行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论:<物权法>是以不动产(其中主要是土地)为核心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其施行无疑会对同样以土地为调整对象的<土地管理法>造成重大影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秉承公法与私法合一的理念,厘清法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权主体和私权主体地位,分别修改和完善相关规则,全面贯彻<物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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