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成抑或创新:论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典中的结构编排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亮[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研究生法学
期:02
页码范围:11-19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侵权行为法;民法通则;债法;民法典草案;独立成编;损害赔偿;德国法;绝对法律关系;民事立法;无因管理;
摘要:<正>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我国《民法通则》并未使用,而是以"侵权"代之。侵权行为作为民法上的核心概念和支柱制度,无疑属于宏大叙事,其重要的体系地位亦是显而易见的。有的学者曾对此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在大陆法系,尤其是在素重体系化及抽象化之德国法,历经长期的发展,终于获致此项私法上之基本概念,实为法学之高度成就。"但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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