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对环境侵权的反应及其意义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徐祥民[1]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年:2007
期刊名称:中国环境法治
期:1
页码范围:161-16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978-7-5036-8324-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hjfz200701030.aspx
关键词:归责原则 侵权法 环境侵权
摘要:与环境侵害事件的数量不断增长相伴发生的是侵权归责原则的变化.英美法中的严格责任原则、法国法中的过错推定原则、德国法中的危险责任、我国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等都是这种变化的结果.这些归责原则的确立为合理处理环境侵权案件提供了便利,为保护环境侵害案件受害者的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日本法的归责原则的变化过程比较典型地反映了这种变化趋势.但是,这些比过错责任原则更能满足环境受害者的要求的归责原则却不具有有效保护环境的作用.因为受害人的利益并不等于环境利益,有效维护受害人利益的归责原则不必然具有有效保护环境的威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运用可能给企业带来生产成本增加,但这种增加不足以阻止其继续从事对环境有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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