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解放军医学院(原军医进修学院)始建于1958年,2011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学院更名为解放军医学院,与解放军总医院为同一机构、两个名称,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
解放军医学院经过六十年发展,目前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重点培育学科(普通外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个工信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个全军医学专业重点实验室,10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全军后勤重点实验室,33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拥有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博士、硕士生导师697名。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1项,发表学术论文连续10年居全国医院之首,与全球121个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举办40余场国际学术会议,选派专家近千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解放军医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技术设备先进、设施环境完善。我们热忱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于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
二、培养类型
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术学位硕士主要以培养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主要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临床医学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注:最终培养类型的确定以个人申报和复试考核综合衡定。
三、招生计划
(一)军队考生招生计划
1.全日制招生计划
全日制招生计划100名,其中学术学位42名(生物医学工程4名、医学38名);专业学位58名(临床医学46名、口腔医学4名、护理学4名、药学4名)。上述招生计划中军校应届毕业生、国防生攻读硕士计划限额50名;硕博连读计划限额7名(学科专业限临床医学,学位类型限学术学位)。
2.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12名,学科专业限护理学、药学,学位类型限专业学位,招生人员限在职干部。
(二)地方自筹经费考生招生计划
经上级批准,我院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地方高校招收全日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不入伍),具体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待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专业限临床医学(学术/专业学位)、口腔医学(学术/专业学位)、护理学(学术/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教育部负责学历、学位认证,毕业发放派遣证。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凡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加试两门业务课。
(三)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高校国防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其中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四)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备案。
(五)解放军医学院原则上不接收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各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一致。
五、报名方式
请按照相关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详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六、考试形式
(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为笔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见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科目:医学(含专业型和学术型)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
3.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我校招生指标与成绩录取。复试内容为:①资格审核;②英语和专业理论笔试;③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④综合面试(含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⑤调剂。复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2019年3、4月进行,(具体安排见医院官网通知),此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二)初试科目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国家统考科目。
2.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范围:
学术学位西医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62):包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
学术学位口腔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72)、 口腔综合(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2):包含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内科学、正畸学。
药学综合(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49):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学术学位中医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61):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护理综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08):包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卫生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3 ):包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902或906):包含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信号与系统。
七、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级通知,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经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玉 联系电话:010-6693955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
邮编:1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