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技术研发上做出创新性成果,成为水利行业的高级人才。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具有副研究员以上(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4.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排名第1或第2),或获得2项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或三等以上的奖项(作者排名前5)。报考后证件查验时须交验论文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名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邮戳为准)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网报时下载填写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位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内容可打印,签字需要手签);
(3)硕士课程成绩单(须盖院校公章方为有效);
(4)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请在身份证空白处写明用途“此复印件仅用于博士生报名”)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
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3)、(4)、(5)项材料,但应当呈交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和已经学习过的硕士课程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研究生院楼604室;
接收人:中国水科院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8786582、010-68786212。
(二)与单位有服务合同的考生需征得单位同意,如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等事项发生,招生单位不担负相关责任。
(三)准考证
报考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详见考前公告)到研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考前相关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方能参加考试。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国家计划招生人数为43名(含联合培养计划15名),具体招收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
我院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总人数是教育部2018年下达的招生计划。2019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月22日-23日。
考试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楼)。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我院2019年初试、复试分开进行。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英语、数学、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我院2019年复试时间为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等见网上通知。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考科目考试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七、考生体检
体检由我院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
我院2019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已办理的收费许可标准,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年。
我院对新入学博士生设有入学新生奖励,奖励范围包括院统一命题成绩的总分在已录取考生中排名前3名的学生,且综合面试成绩为优秀,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及其它奖励内容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时,我院将参照相关院校,继续完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一、学习方式、学制
我院2019年招收学术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十二、与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生
我院2019年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报名工作,以联合培养高校的博士生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准,我院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高校的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等事宜。
报考清华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请于8月24日-9月7日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在报名系统里选择由我院第一导师(从《中国水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选定)推荐信中指定的清华大学第二导师姓名及方向即可。
报考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天津大学的报考时间选择与我院联合培养的导师进行报名。
与河海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其报考和录取工作仍在我院进行。请在网上报名信息的“备注信息”字段中注明“联合培养高校名称”。
十三、就业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导师联系方式见我院网站,网址:www.iwhr.com;
招生咨询电话:010-68786582,010-68786212;
E-mail:songhui@iwhr.com、libin@iwhr.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604室,100048。
十五、其它事项
如在2019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