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3年招收外国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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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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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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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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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是一所包括文、理、医、工众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目前拥有211 个博士授予专业和242个硕士授予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情况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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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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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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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3年,博士生为4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申请直接攻读理工科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5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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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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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须是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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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申请直接攻读理工科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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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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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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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开始送交或邮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4日。交邮寄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大学勺园3号楼109房间,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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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步骤:
详细申请步骤见附注
六、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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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研究生):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2月14日登陆北京大学留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
(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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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备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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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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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isd.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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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isd.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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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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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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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完全采用英语授课的学科专业,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TOEFL(100分以上)或GRE(1300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具体要求请见各英文授课项目的招生简章;部分院系需提交一定的汉语水平证明,请参照简章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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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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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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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请材料还包括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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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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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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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民币。接受现金、银联卡支付和网上支付(请根据留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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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院系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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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2013年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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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审的申请人,并在2013年3月20日前发复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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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院系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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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对参加院系复审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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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审的考生应向导师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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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根据复审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向院系招生委员会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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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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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院根据院系复试结果,在2013年5月底前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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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学生办公室2013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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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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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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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费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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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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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文科29000元人民币/学年,理科33000元人民币/学年;
注: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64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英文授课特殊项目的学费标准请参看具体招生简章。
博士生:文科32000元人民币/学年,理科40000元人民币/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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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奖学金
留学生可以申请以下四类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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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政府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生活费,提供医疗保险,具体规定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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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具体规定请见留学生办公室网站www.isd.edu.cn。
(3)北京大学留学生新生奖学金:免学费,每月提供生活费,提供医疗保险。具体规定请见留学生办公室网站www.is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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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评审。相关信息可查看网页:www.isd.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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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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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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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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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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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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