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或者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重点招收广播电视媒体、文化机构、高校的专业人员。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招生计划:75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北京大学艺术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初试(全国联考)
1、联考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2、联考考试大纲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3、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五、复试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负责组织。复试的时间暂定于201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1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F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特色优势,我们将以培养高层次的传媒专门人才为目标,以丰富文化底蕴、扩展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为教学理念。2012年北京大学艺术硕士(MFA)招收专业为广播电视。具体培养方案请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网页(http://www.art.pku.edu.cn)查询。
八、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5]9号)文件的要求,艺术硕士(MFA)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学生在规定年限(两至四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为5.8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8万元。
十、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10-62745011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艺术学院MFA教育办公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房间,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