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招生计划:100人。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形式,周末班每周末授课,集中班每学年集中授课二至三次(集中班开课与否,视报名情况而定),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二至四年。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 考生于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学习形式在“备注”中注明“周末”或“集中”。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 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4:30-17:00英语。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八、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3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PA教育的培养方向为: 1、行政管理 2、公共政策 3、发展管理 4、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 6、公共经济管理 7、审计学与审计管理 8、电子政务 9、公益事业 10、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其中,选择公益事业方向的硕士生须在复试时进行确认。 十、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一、学费 学费4.1万元人民币,分两次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2.4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7万元。公益事业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0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 3903,6275 9631 电话:010-6275 1354,6275 691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房间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邮编:100871 电子信箱:mp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