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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006-09-18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既有一定理论素质,又具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我校经济学院将于 2007 年招收 30 名金融 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同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只限在北京地 区长住 人员。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 报名。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的每天 9:00-22:00 。 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 。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名点仅限“北京大学”。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 48 小时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http admission.pku.edu.cn ),查看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方法请于 2006 年 10 月 10 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网址同上)查询。 2006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大学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也可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 通过网报系统 打印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校对表》,到北京大学确认报考信息,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请于 11 月初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http admission.pku.edu.cn )查询。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招生院系:经济学院,代码为“ 025 ”;

招生专业:金融学,代码为“ 020204 ”。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07 年 1 月 20 、 21 日,请携带 准考证、身份证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

1

政治

2

英语、 俄语、日语任选一门

3

高等数学

参考书目:《高等数学》 徐文雄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年出版、 《高等数学》 龚乐春主编 、《高等数学》(微积分) 姚孟臣主编 、《高等数学》 郭才顺主编、《经济应用数学,微积分》 郭子雪、李凯主编

4

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参考书目:《政治经济学》 吴树青顾问 高等教育出版社、《政治经济学》(上、下册) 中国经济出版社 吴树青主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 崔建华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北京大学出版社 雎国余著 ;《西方经济学》上、下册( 2004 年 4 月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高鸿业主编 、《宏观经济学》第 6 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多恩布什和费希尔著

说明:入学后,作为第一外国语的俄语或日语不再安排单独上课,须与全日制学生一起上课,因工作不能按时上课的学生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 3 月底或 4 月初进行, 包括闭卷笔试(100分)和综合口试,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考试( 含货币 银行学、国际金融), 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 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 招生网 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不转档案和户口。

七、培养

1 、 北京大学对在职攻读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三年。

2 、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上课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五 1 至 2 个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全天。

3 、采用完全学分制,总学分为 40 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 、教学内容将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讲授、讨论、阅读、案例分析等方法。

5 、硕士论文在导师和教研组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要求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完成论文要经过选题、开题、评审、答辩等程序。

6 、学习期间食宿、医疗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解决,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三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 授予 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按本简章招生为不设奖学金项目 , 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其中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26000 元。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办法

电 话: 62751464 , 62751466

地 址: 北京大学法学楼

通讯处: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编: 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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