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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及硕士奖学金制度

北京大学 /2013-06-01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继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之后,自2007招生年度开始,教育部同意增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复旦大学等十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在于改变现行的普通奖学金制度,取消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即不再区分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代之于更加合理有效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学校通过统筹国家拨款、学校专项经费等设定奖学金对硕士研究生进行资助。第一等奖学金每月600元并免除学费;第二等奖学金每月300元并免除学费;第三等奖学金免除学费;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需全额缴纳学费。用于奖学金的经费每年由学校基于各院、系硕士生人数按比例发放,各院、系负责调配和实施。政府管理学院对奖学金的具体调配和实施原则如下:
 
1.奖学金等级分配比例由各专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决定并经院务会批准。
2.奖学金专业分配比例按照各专业每年硕士人数之比划定。
3.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按照保研排名和统考总成绩排名决定。
4.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按照第一学年成绩及研究加分评定(见附件)。
   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单考班硕士生。另外,学院还会将助教经费以及其他类型奖学金配合学校奖学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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