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各研究所、分院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各学科、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拟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50 |
≥59 |
≥100 |
≥100 |
≥325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50 |
≥60 |
≥120 |
≥120 |
≥360 |
地质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油气资源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50 |
≥59 |
≥120 |
≥100 |
≥368 |
油气井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50 |
井下控制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油气田化学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油气储运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油气信息工程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50 |
≥60 |
≥100 |
≥100 |
≥320 |
二、复试方式和比例
以一级学科分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比例按招生计划至少120%来确定(教育部下达我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24人)。
三、复试日期安排(详见我院研究生部外网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00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外语听力测试(5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 外语口语测试(50分):独立进行,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
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 综合面试(100分):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证明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重点考查以下几方面:
1)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分);
2)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10分);
5)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6)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专家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复试权重及考生综合成绩
1.复试综合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试考核成绩加权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初试平均成绩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取平均值,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2) 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和口语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10%
3) 综合面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英语听力+英语口语)*10%+综合面试*40%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1) 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2) 2017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 总院及各分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外网(http://riped.cnpc.com.cn/yjs/)发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复试成绩,通知时间为4月初。
七、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院纪监审监督电话:010-83597429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