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7 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制定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及招生人数
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3人(均为非定向)
专 业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建筑学(081300) |
50 |
60 |
60 |
城乡规划学(083300) |
50 |
60 |
60 |
二、博士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二)达到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分数线且达到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
(三)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复试考核小组。
四、复试具体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5月31日(周三)上午9点,地点:建馆二楼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外语测试四个部分。
3、复试成绩要求: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10分;专业基础占25分、专业综合占25分、科研创新能力占30分、专业外语测试占1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则被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自述15分钟,考核小组问答15分钟)。
(四)复试应准备的材料及具体要求。
1、PPT自述文件,内容应包括:
①专业基础部分: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本硕)、成绩单(本硕)、本科主要设计课作业、本科毕业设计。
②专业综合部分: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博士学习的预期方向及预研计划。
③科研创新能力:参加设计竞赛作品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情况(本硕)、
参加学术交流及社会活动情况(本硕)、参加专业实践情况(本硕)。
2、文本材料,申请者酌情自备。
3、专业外语测试无需准备材料,现场进行问答测试。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外语测试]成绩
满分分值:(300)+(10+25+25+30+10)=400分
5、复试成绩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五、录取程序
(一)录取导师需在录取报告表上签署录取意见,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二)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需签订《大连理工大学 2017 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我校,开学后我校将对往届生档案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8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530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