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22号)的精神,2016年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25人。
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我校仅在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类别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领域有: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0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00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002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02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003 |
经济管理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 |
003 |
经济管理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004 |
交通运输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004 |
交通运输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00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0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00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85229 |
环境工程 |
006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 |
006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 |
007 |
电气工程学院 |
085207 |
电气工程 |
008 |
理学院 |
085202 |
光学工程 |
008 |
理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010 |
软件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01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085100 |
建筑学 |
01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 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 以上(201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前须登陆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和《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公告》。考生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2015年11月9日—12日在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楼一层多功能厅(具体时间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http://gs.bjtu.edu.cn/cms/zszt/的相关通知)。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位专家的推荐书(附件中下载打印)、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 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初试: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4.复试及体检:3月中旬至4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专题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
2.单独考试的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3.报考单独考试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可查看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专题网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4.学制、学费等信息可查看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专题网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