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成绩要求
中监所预防兽医学专业2023年计划招生6人,一志愿报名考生共19人,其中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农学门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考生共8人。根据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中监所划定复试分数线为262分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3月29日 |
8:00 |
中监所科技楼 |
资格审查 |
8:30-10:30 |
中监所科技楼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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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中监所生药楼 |
实验操作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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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
8:30-11:30 |
中监所科技楼 |
面试 |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笔试、实验室操作考试、面试与体检六个环节,主要考察如下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二)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四)英语能力;
(五)对预防兽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对兽医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七)社会实践情况;
(八)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九)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等。
四、复试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时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生证原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6.政审表原件;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
8.证明考生学术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各类科研成果、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非必需)。
(二)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预防兽医学相关知识及英语笔译能力。
(三)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查考生实际动手能力。
(四)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复试阶段,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作弊、违纪、泄露复试内容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函调: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政审表,对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鉴定。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20% +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权重为50%。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 + 复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录取与成绩查询
(一)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当日,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3月31日在中关村医院参加研究生招生体检。
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复试监督
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疑问,可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62103507)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进行投诉和申诉。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研究生处
十三、其它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