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经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定,现已确定我院2023年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表。
序号 |
研究方向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 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拟录取类别 |
备注 |
1 |
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 |
102523210004630 |
308
|
-- |
-- |
-- |
缺考 |
|
2 |
101453000006888 |
289 |
76.00 |
63.26 |
非定向 |
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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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2243083202241 |
277 |
-- |
-- |
-- |
缺考 |
对公示结果如有疑问,请于5月11日前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反映人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321669
纪检部门 010-68351071
联系地址:西城区北营房中街59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