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rants' subjective social integration and its determinants as a result of the two-way process of assimilation and segregation: A case study of Fuzhou-Xiamen-Quanzhou Urban Cluster
XIAO Baoyu,1,2,3, ZHU Yu,3,4,5, LIN Liyue1,2,4通讯作者:
收稿日期:2020-04-13修回日期:2020-07-20网络出版日期: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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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d:2020-04-13Revised:2020-07-20Online:2020-12-20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肖宝玉(1979-),女,福建尤溪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人口与城乡发展。E-mail: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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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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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宝玉, 朱宇, 林李月. 基于融入-隔离双向对比的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以福厦泉城市群为例. 地理研究[J], 2020, 39(12): 2796-2807 doi:10.11821/dlyj020200301
XIAO Baoyu, ZHU Yu, LIN Liyue.
1 引言
全球城市转型的背景下,人口流动趋势加强所导致的社会极化和社会融合问题是东西方城市共同面临的重要议题[1]。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国人口迁移流动的形式不断出现新特点和新趋势[2]、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也愈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同时,社会经济和城镇化进入了注重发展质量、“以人为核心”的转型发展阶段,党和国家政府相继提出了要“有序”“逐步”和“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成为重要的战略规划[3]。促进城市群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不仅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关键,也是新时代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4]。已有研究在中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及市民化的理论内涵、测量体系、影响因素、社会效应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为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打下重要基础,但仍有一些不足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虽然存在不同的表述,但社会融合是一个多维度的、互动的概念已逐渐成为共识[5,6],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7](有的研究也称为结构融合与情感融合[8]、关系成分与意识成分[9]、行为与情感(态度)[10]),前者具有显性特征,为外在的社会融合,后者则具有隐性特征,属于内在的社会融合[7,11]。主观社会融合不仅在表现形式、逻辑机理和影响因素上与客观社会融合存在差异,而且内部的思想观念、融合意愿和感知、身份认同等不同维度亦有不同的特点,主观社会融合与客观社会融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综合的社会融合。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与市民化目标的实现并非简单地表现为生产与生活空间、户籍与职业身份上的乡城转化等外在、显性的客观方面,还在于社会感知、价值观念、身份认同等主观方面的转化和扬弃过程。现有相关研究大多是针对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社会融合的综合,少数有关主观融合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身份认同、归属感、主观幸福感等单个维度[7,12,13],有必要对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展开更为细致和深入的研究。
融合是外来人口与流入地社会双向互动的状态和过程[6,14],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融合往往呈现为隔离、选择性融入、社会融合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轨迹[5]。隔离最初被提出用来分析城市里不同阶级、种族和年龄群体之间的空间差异、隔阂与疏离[15],但隔离并不仅限于物理空间,还包括社会关系层面,可能是自愿性的,也可能是非自愿的[16];融入则指外来人口通过与本地群体的接触、交往,逐渐适应流入地主流社会。就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而言,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喜爱和认可、流入地对流动人口的接纳包容构成了融入的组成部分,而流动人口对家乡传统的遵守和保持、流入地对流动人口的偏见和排斥等则是隔离的具体表现。根据隔离与融入相互作用及演化路径的不同,西方****形成了“同化论”和“多元文化论”两大流派,中国****则提出了“再社会说”“新二元关系说”“融合递进说”等观点。其中“同化论”与“再社会说”着重强调外来移民单向度地接受主流社会的文化,最终与流入地实现完全同化,具有一定的被动性[17,18],而“多元文化论”“新二元关系说”“融合递进说”则更为强调融入的多样性和差异化,认为不同社会群体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相互隔离、排斥和对立转向一种理性、兼容、合作的“新二元关系”[19,20,21]。尽管随着流动人口在选择是否融入流入地城市时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不断加强[12,13],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多元互动的观点逐渐占据上风,但是在传统城市偏向主义思维影响下,人们往往局限于以流动人口单向度地融入流入地(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作为其融合状态的评价标准和政策目标,因此有必要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主观社会融合进行融入与隔离的双向对比研究。
根据现代推拉理论,流入地和流出地一系列社会经济条件优劣构成了人口流动的推力和拉力,流动人口能通过城乡“推力”和“拉力”的权衡来选择社会融合的努力程度[13],使得当前中国流动人口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22],因此,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应该同样来自于流入地和流出地两个方向。然而,现有关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研究中,大多针对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在流入地的生存和发展状况、社会资本以及顶层设计如户籍制度等[13,23],对流出地的分析相对不足,亦缺乏将流入地与流出地影响的联系与对比。近来已有****在对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将城市因素和家乡因素进行统筹考虑,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发[24],将流出地因素纳入分析框架并与流入地因素进行对比,将有助于更加全面和客观地认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机制。
福厦泉城市群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区域,属于区域性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的组成部分[25],城市群内三个城市各有特色,福州为福建省的省会、厦门是中国首批特区城市、泉州民营企业发达。2018年底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规模达3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37%,而在城市群内的部分地区流动人口比例则超过了50%。该城市群不仅是中国重要的人口流入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状况也相对较好,在2018年全国50个主要人口流入地城市的社会融合水平评估中,厦门市、泉州市和福州市分别排名第1、第15和第36[26]B1:1-2,其中厦门市和泉州市作为中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城市,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方面形成了“服务融合型”“政府主导型”等特色。从已有关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的研究区域和空间尺度来看,基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是中国人口主要流入地这一事实,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上述区域,而对同为流动人口聚集区,经济发达程度、流入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和城市群规模均相对较小的福厦泉城市群关注并不多。但从全国城市群空间格局来看,与上述三大城市群体量相当的区域并不多见,尤其在广大中西部地区,数量更多的是与福厦泉城市群更为相似的中等规模城市群。随着中国城镇和区域发展格局的调整,中西部地区大量中等规模城市群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研究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将为这些城市群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及市民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拟以福厦泉城市群为案例,从融入与隔离对比的视角分析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及其影响因素。下文“双向”主要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主观社会融合具有融入与隔离正反两个方向的差异,也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同时受到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地域因素影响的意思。
2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福建部分。该调查以2017年福建省全员流动人口年报数据为抽样框,采用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抽样方式,以在流入地居住达1个月、年龄在15周岁及以上的跨县(市/区)流动人口为调查对象,研究区样本量合计为5799份。调查样本中,男女性别比为117.60,年龄在20~49岁之间的比例高达89.86%,20岁以下和50岁及以上分别占3.41%和6.73%;78.39%的流动人口为农业户籍,其余为非农业或农转居类型;初婚和未婚比例分别为78.65%和16.85%,离婚丧偶同居的比例较低;受教育程度以初中比例最高,为48.84%,其次是高中/中专、小学、大专及以上的20.81%、15.81%和12.52%,未上过学的比例最低,为2.02%;跨省流动、省内跨市流动和市内跨县流动的比例依次降低,分别为58.75%、32.35%和8.90%;从事商业服务业和制造业比例分别为44.83%和42.92%,专业技术人员占7.98%,其余职业类型均在3%以下。总体上调查样本以持有农业户籍、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中青年已婚男性为主,大多为跨省或省内跨市的中长距离流动,主要从事商业服务业和制造业。这一特征与中国流动人口整体特征基本一致,保证了分析结果的代表性和参考价值。2.2 主观社会融合程度的测量
已有研究与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相类似的概念涉及身份认同、心理融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文化适应、社区融合、主观融入意愿、客观融入感受等,这些概念相互交叉又略有不同。本研究以社会融合是动态、渐进、多维度和互动过程[5,14]这一核心要义出发,认为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是流动人口与流入地互动后形成的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文化适应和心理认同的过程,融合程度取决于融入与隔离正反双向作用的综合结果,如果融入作用的绝对值较大且大于隔离作用的绝对值,则代表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以融入为主、隔离为辅、融合程度较高,二者差值越大、综合融合程度越高,反之相反。本研究探讨的融入和隔离侧重于区分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主观评价、感受及其对流入地与流出地文化和习惯的选择,从而形成对流动人口主观层面的社会融合状况的总体认识,此处的隔离侧重指流动人口疏离流入地文化的心理倾向,与经典研究中的隔离概念略有不同,但基于已有研究的用语习惯,为了便于比较仍继续沿用这一术语。对于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概念的这种理解,构成了本研究测量主观社会融合程度指标体系的基础。在分析国内外已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数据特点,本研究建立了一套反映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程度的指标体系。其中融入方向的指标包括:① 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喜爱、关注程度及融入意愿(具体问题为“我喜欢我现在居住的城市/地方”“我关注我现在居住城市/地方的变化”和“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② 流动人口感知到的流入地接纳程度(具体问题为“我觉得本地人愿意接受我成为其中一员”);③ 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身份认同程度(具体问题为“我觉得我已经是本地人了”)。隔离方向的指标包括:① 流动人口对流出地风俗文化的遵守程度(具体问题为“按照老家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② 流动人口对流出地行为习惯的保持程度(具体问题为“我的卫生习惯与本地市民存在较大差别”);③ 流动人口感知到的流入地歧视程度(具体问题为“我感觉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对每个指标采用四分变量赋值(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基本同意,4=完全同意)。
由于研究时段、研究区域和研究对象存在差异,目前学界未见统一的社会融合程度计量标准,已有文献中多将各维度融合因子得分等权重[14,27]相加或用均方差权值、因子分析法等确定权重[26,28]计算累计得分。社会融合理论上的取值区间为0~100,得分越高代表融合程度越高,得分为0代表完全隔离、融合程度最低,100分为完全融入、融合程度最高。多数实证研究的定量结果介于40~70分之间,定性描述大致以50为中界限,高于50的大多被描述为融合程度相对较高,而低于50则被认为融合程度较低[26,28]。本研究参照上述文献,采用等权相加法并进行百分制标准化求取各指标的分值;把主观社会融合当成矢量,以计算得分的绝对值代表二者的作用力大小,取值区间为0~100,若取值在55分以上则代表该方向的作用力较强,50分以下代表该方向作用力较弱,50~55分为中等;以“+”和“-”分别代表融入方向和隔离方向的作用,若二者绝对值的差值大于0,则代表以绝对值较大者的作用为主,反之相反,若二者绝对值的差值为0则代表融入和隔离的作用大致相当。
2.3 主观社会融合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已有研究大多利用各种统计模型定量分析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发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受到个人和家庭特征、社会支持、制度和公共服务等多因素综合作用,亦有****从人力资本(微观层次)、社会资本(中观层次)和制度因素(宏观层次)进行讨论[14,27-29]。参考已有研究及区域实际情况,本研究认为:首先,在流动人口群体异质性逐渐增强及流迁模式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构成了人力资本的基础,流动的时空特征、流动经历、家庭化模式及迁移动机差异也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其次,在当今城乡界限淡化和交通条件不断改善的情况下,许多流动人口具有城乡两栖或多重地域身份[5,22],用同时考虑流入地与流出地的生计资本可能比传统研究中单纯考虑流入地“就业”“收入”“生存”等单向因素更能反映出主观社会融合的多元性和复杂性[29]。此外,社会资本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具有显著影响,但流出地指向的初级社会资本与流入地建构的次级社会资本的影响程度和方向均存在差异[30],而在流入地的社会参与和社会交往的对象、频率无疑是流动人口获取次级社会资本的重要手段和外在表现,回乡频率则体现了初级社会资本的影响及故土情结、乡情依恋等情感依托。最后,城乡差分和内外之别的二元体制及附着其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对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具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可通过流动人口的户口性质及居住证/暂住证、社会保障卡等形式具象化。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拟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因变量为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融入作用和隔离作用,自变量分别选取人口特征、流迁模式、生计资本、社会网络、制度政策等5个变量22个因子(表1)。
Tab. 1
表1
表1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影响因素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Tab. 1
变量分类 | 具体变量 | 变量类型及赋值 | 均值 | 标准差 |
---|---|---|---|---|
人口特征 | 性别 | 男=1,女=2 | 1.46 | 0.498 |
年龄 | 30岁以下=1,30~49岁=2,50岁及以上=3 | 1.69 | 0.590 | |
受教育程度 | 未上过小学=1,小学=2,初中=3,高中=4,大学专科=5,大学本科=6,研究生=7 | 3.29 | 1.025 | |
婚姻状况 | 单身=1,在婚=2 | 1.81 | 0.393 | |
流迁模式 | 流动范围 | 省际流动=1,省内跨市流动=2,市内跨县流动=3 | 1.50 | 0.654 |
滞留年数 | 数值变量 | 5.20 | 5.422 | |
流动原因 | 经济原因=1,社会原因=2 | 1.10 | 0.298 | |
流入地家庭规模 | 数值变量 | 2.54 | 1.234 | |
生计资本 | 流入地月收入对数 | 数值变量 | 8.30 | 0.515 |
流入地住房类型 | 非正规场所=1,免费宿舍或廉租房=2,租住私房=3,自购自建房=4 | 2.77 | 0.576 | |
在流入地困难 | 无=1,不清楚*=2,有=3 | 1.52 | 0.500 | |
家乡承包地 | 无=1,不清楚=2,有=3 | 2.05 | 0.934 | |
家乡宅基地 | 无=1,不清楚=2,有=3 | 2.70 | 0.673 | |
在家乡困难 | 无=1,不清楚=2,有=3 | 1.40 | 0.490 | |
社会网络 | 业余主要交往对象 | 很少与人来往=1,同乡=2,其他外地人=3,本地人=4 | 2.24 | 0.912 |
参加流入地社会组织数量 | 数值变量 | 0.98 | 1.104 | |
参加流入地社会活动频率 | 没有=1,偶尔=2,有时=3,经常=4 | 1.02 | 0.149 | |
未回老家年数 | 数值变量 | 0.38 | 1.289 | |
制度政策 | 户口性质 | 农业=1,非农业=2 | 1.22 | 0.412 |
个人社会保障卡 | 未办理=1,不清楚=2,已办理=3 | 2.53 | 0.827 | |
暂住证/居住证 | 未办理=1,不清楚=2,已办理=3 | 2.68 | 0.728 | |
居民健康档案 | 未办理=1,不清楚=2,已办理=3 | 2.08 |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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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析结果
3.1 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状况
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程度的计算结果如表2,融入作用与隔离作用的均值分别为75.80和53.63,二者绝对值的差值为22.17。根据上述判断标准,认为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以融入作用占主导地位,隔离作用相对较弱,主观社会融合的综合程度较高。Tab. 2
表2
表2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程度
Tab. 2
指标 | 融入作用 | 隔离作用 | ||||||
---|---|---|---|---|---|---|---|---|
主体评价 | 客体感知 | 平均 得分 | 主体评价 | 客体感知 | 平均 得分 | |||
对流入地 评价 | 身份 认同 | 流入地 接纳 | 对流出地风俗 文化的遵守 | 对流出地行为 习惯的保持 | 流入地 歧视 | |||
得分 | 82.09 | 66.98 | 78.33 | 75.80 | 64.67 | 48.17 | 48.06 | 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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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入方面,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主观评价和对流入地接纳程度的客观感知分值较为接近,分别为82.09和78.33,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大多具有积极的评价、较强的融入意愿,感知到的流入地接纳程度也较高,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居民之间构建了相对良好的互动关系。流动人口持“我喜欢现在居住的城市/地方”“我关注我现在居住城市/地方的变化”“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看法的比例分别为97.69%、94.29%和88.31%,88.58%的流动人口认同本地人愿意接受自己成为其中一员。流动人口对流入地身份认同度得分为66.98,60.44%的流动人口觉得自己已经是本地人了,但达到“完全同意”程度的比例仅为2成,对心理归属和身份认知等深层问题的判断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与多元分化。
在隔离方面,来自流入地的作用相对较弱,更多体现为流动人口在自身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对流出地的依赖与对流入地的偏离,即使在日常生活习惯等外在行为方面适应了流入地,但内在思想观念仍带有流出地的烙印:流动人口作为客体感知到的流入地歧视的程度较低,评价分值仅为48.06,“我感觉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 的流动人口仅占15.97%。流动人口对流入地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适应能力较强,评价分值为48.17,仅有16.93%的流动人口感觉“我的卫生习惯与本地市民存在较大差别”。流动人口对流出地风俗文化的传承与遵守较为稳固,持有“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观点的比例达到了54.37%,该指标的得分为64.67。
3.2 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
根据前述研究方法,回归结果如表3,融入作用和隔离作用回归模型的F检验值分别为17.523(P<0.01)和7.296(P<0.01)。绝大部分自变量对融入与隔离的影响方向相反,影响程度也有所差异。为了进一步分析比较,以表3各影响因子的回归系数绝对值为权重,计算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回归贡献率(图1)。结合表3和图1可见,无论是对融入还是隔离,生计资本的影响均最大,其次是流迁模式和社会网络,而制度政策和人口特征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各影响因素对融入隔离影响的具体差异如下:Tab. 3
表3
表3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
Tab. 3
变量分类 | 具体变量 | 融入作用 | 隔离作用 |
---|---|---|---|
人口特征 | 性别 | 0.014 | -0.001 |
年龄 | 0.075** | 0.016 | |
受教育程度 | 0.064** | -0.090*** | |
婚姻状况 | -0.054 | 0.006 | |
流迁模式 | 流动范围 | 0.098*** | -0.046* |
滞留年数 | 0.102*** | -0.054* | |
流动原因 | -0.024 | -0.025 | |
流入地家庭规模 | 0.070** | -0.009 | |
生计资本 | 流入地月收入对数 | 0.047* | -0.014 |
住房类型 | 0.093*** | -0.059** | |
在流入地困难 | 0.045* | -0.032 | |
家乡承包地 | 0.053* | -0.045* | |
家乡宅基地 | -0.038* | 0.015 | |
在家乡困难 | -0.070** | 0.024 | |
社会网络 | 业余主要交往对象 | 0.034 | -0.062** |
参加流入地社会组织数量 | 0.130*** | -0.079*** | |
参加流入地社会活动频率 | 0.039* | 0.003 | |
未回老家年数 | -0.040* | 0.036 | |
制度政策 | 户口性质 | 0.011 | 0.018 |
个人社会保障卡 | 0.046* | -0.056** | |
暂住证/居住证 | 0.057** | -0.029 | |
居民健康档案 | 0.070*** | -0.030 | |
常量 | 4.877 | 5.354 | |
F检验值 | 17.523*** | 7.296*** | |
调整R2 | 0.129 | 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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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新窗口打开|下载原图ZIP|生成PPT图1福厦泉城市群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影响因素贡献率对比
Fig. 1Contribution rate of determinants of migrants' subjective social integration in Fuzhou-Xiamen-Quanzhou Urban Cluster
在人口特征方面,与已有研究结论[14,31]相类似但又略有不同,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流动人口改善人力资本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在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上更好地适应流入地,更快积累在本地的次级社会资本,从主观上增强融入、减少隔离。年龄则对主观的融入和隔离均存在正效应,这可能在于相对年长者相对丰富的职业经历和财富积累增大了融入的可能性,但同时对流出地的风俗文化和行为习惯更为坚守;而新一代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但也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因而对流入地有更高更全面的要求,降低了主观评价分值。性别和婚姻的影响则不具显著性。
流迁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流动距离越小、在本地滞留时间越长的流动人口,其融入程度越高而隔离程度越低,在本地家庭规模的增加对融入有显著促进作用,这一结论与[29,32]等研究经验基本一致。流动原因的影响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地理空间迁移阻力作用确实存在,近距离迁移者的流出地与流入地具有较相似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能够更好地适应,也往往对流入地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感。随着滞留时间的延长和在流入地家庭成员增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逐渐沉淀下来,无论是内在情感还是外在行为都不断发生从流出地到流入地的偏移和转化,融入程度不断增强、隔离程度逐渐减弱。
生计资本对融入和隔离的影响方向相反,对融入的影响程度更深。其中,本地月收入越高、住房状况越好的流动人口主观融入作用越强,从侧面验证了经济融合是文化心理等主观类社会融合的基础[5,20,33]。在老家拥有承包地能显著增强融入、减弱隔离,而拥有宅基地的作用则相反,这与陈春等的研究结论[34]不同,而与刘涛等的观点[4,35]类似。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影响差异体现了当下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矛盾心态:承包地不断弱化的经济产出功能降低了流动人口对其依赖性、淡化了与流入地的隔离,但其社会保障功能则解决了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使其主观上能够更积极地融入流入地;但宅基地的影响则恰恰相反,在追求自有住房传统文化与流入地一房难求现实困境的双重影响下,宅基地的资产价值和住房保障功能却日益凸显,尤其对拥有位于城市近郊农村宅基地的流动人口而言,出于对家乡土地在今后保值与增值收益的预期,无形中势必增强对家乡的身份认同,从而削弱了流动人口在当前流入地的主观融入程度。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存在的困难对融入和隔离的作用正相反:家乡存在困难主要集中在老人赡养、看病缺钱、子女教育等涉及社会保障方面,显著提高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融入的经济成本、亲情成本和心理成本,也使流动人口对城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差距产生更强烈的感受,降低了对流入地的身份认同;而流入地存在困难并不妨碍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正面评价,这可能是因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困难主要集中于收入不高、生活不习惯、难找到稳定工作等与自身人力资本相关的方面或购房困难等宏观环境因素,与流入地城市本身相关性不强,而作为市场经济发育相对成熟的福厦泉城市群,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城市环境反而激发流动人口拼搏和融入的热情。
社会网络的影响方向大体上与已有研究[28,36]相类似,多与本地人交往、多参加本地社会组织及活动确实有助于在流入地增强融入、减少隔离,其中参与本地社会组织的影响最明显。但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参加至少1个本地社会组织的比例仅为57.54%,且以老乡会和同学会这种带有地缘性质的类型为主,在流入地构建的次级社会资本对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地的促进作用较为微弱。由于流动人口的社会活动仍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和同质性(97.88%的流动人口只是偶尔甚至完全没有参加本地社会活动),因而参加活动在增强融入的同时也强化了流动人口作为外来者的身份认知,加深了隔离程度。未回老家时间越长、在流入地的隔离程度越深、融入程度越小也表明流动人口对流出地初级社会资本的依赖,难以割舍的故土情结、乡情依恋等流出地因素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实现深度融合的阻碍作用亦较为显著。
已有研究大多认为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是阻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关键因素,农业户籍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程度相对低于非农流动人口[14,29,37]。本研究发现制度政策这一宏观因素依然重要,但其影响程度相对小于上述其他因素,且以户口性质为核心的刚性制度影响让位于以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等公共服务为代表的柔性政策: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和在流入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流动人口融入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对隔离则有削弱作用,而户口性质对双向融合的影响并不具有显著性。暂住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均承载了淡化户籍影响、缩小社会福利待遇差别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功能,可见相比于户口性质本身,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否才是影响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的更重要因素。
4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以福厦泉城市群为例,从融入和隔离双向对比的视角分析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主观社会融合及其影响因素,主要结论如下:首先,尽管已有研究大多认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社会融合程度不高,但本研究发现,单就主观层面来说,流动人口的融合程度比较高,融入作用显著大于隔离作用。流入地的社会融合环境较好,大部分流动人口能感知到流入地友好的接纳和包容,喜欢、关注所在地并具有较强的融入意愿,对流入地身份也有较强的认同,融入程度较高。但流动人口自身行为方式上仍带有较强的流出地特征,内在的思想观念转变又相对滞后于外在的行为习惯适应,与流入地社会文化尚存在一定程度的自愿性隔离特征。
其次,流动人口的主观社会融合受到了从宏观的制度政策到中观的社会网络、生计资本及微观的人口特征和家庭迁移模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与已有认识不同的是,宏观的制度政策因素并非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根本性障碍,微观个人特征的影响也不突出,但中观的生计资本和社会网络因素的作用不容忽视,且存在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向影响。
第三,从各因素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主观融入和隔离的影响来看,宏观上以户籍性质为代表的刚性制度约束被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等一系列均等化公共服务组成的柔性政策冲淡,对促进融入、减轻隔离发挥着重要作用;中观上在流入地加强社会交往和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改善住房和提高收入均有助于增强融入、减弱隔离,但基于流出地方向的土地预期收益、家庭困难及乡土依恋等主客观因素则增强了主观隔离、削弱了主观融入;微观上近距离、长时段和家庭化迁移的流动人口主观融入程度较高,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流动人口削弱主观隔离,更好地融入流入地。
基于上述结论的相关思考与讨论:① 充分重视流动人口在中等规模城市群主观社会融合度较高、融入程度较强的事实,扫除流动人口经济融入、政治参与、社会适应等客观社会融合障碍,让主观和客观社会融合相匹配,从而达到较好的综合社会融合效果。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挖掘中等规模城市群发展潜力,吸引周边流动人口就近城镇化和市民化。② 统筹考虑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双向影响,改变以流动人口融入当前流入地实现市民化的单向思维,密切关注中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家庭化、长期化趋势及回流不断增强等新形势和新特点,深入分析流动人口多方生计资本和困难,为不同方向融合需求的流动人口创造多样化可选择的社会融合条件。③ 探索创新社会保障与基本公共服务改革路径,将流动人口市民化工作重心由落户转向基本公共服务的无差别覆盖。研究区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合程度较高与当地较早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质量较好不无关系,例如泉州市关于流动人口廉租房供应、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建设、异地高考衔接等公共服务改革均在全国具有超前性,厦门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全国主要人口流入地城市中长期名列前茅,福州市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一心”服务等工程也独具特色。相比于户籍制度的稳定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公共服务供给改革具有更大的创新空间和更灵活的操作方式,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也将比一刀切地放开城市落户更有助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④ 加强中观尺度的助推机制建设,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机制的多尺度衔接。发挥社区及社会组织等中观机构在宏观制度政策与流动人口个体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规划调整和改善流入地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增加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交往的场所和机会,真正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目标和流动人口的多方向、多层次、综合的社会融合。
致谢:
真诚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在论文评审中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评审专家对本文基于主观社会融合范畴的融入-隔离概念说明、结论梳理方面的修改意见,使本文获益匪浅。参考文献 原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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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284/j.cnki.rddl.003096URL [本文引用: 1]
采用了8个具有代表性城市的抽样调查数据,基于家庭视角对流动人口家庭城市定居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通过从长期居住打算、社会保障、社会认同、家庭迁移、户口迁移等方面构建家庭城市定居意愿指数(FSI),研究发现:武汉、无锡、苏州、西安的流动人口家庭城市定居意愿较高,上海处于中间水平,而泉州、长沙和咸阳的流动人口的家庭城市定居意愿较低。采用回归分析发现:不同城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存在一定差异,但家庭因素的影响具有一致性,呈现所在城市越有利于对其家庭成员的照顾和发展,流动人口家庭城市定居意愿则越强烈的特征。最后,提出创建“家庭友好型”的城乡发展新秩序,实现流动人口家庭城市定居和发展,提升人口城市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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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821/dlyj020180460URL [本文引用: 2]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关注的焦点。在考察中国城镇化过程和行为主体的基础上,揭示城市外来人口社会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而提出促进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的策略。研究发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不仅是推进城镇化的三个行为主体,三者之间的交互影响也导致外来人口社会融合问题的产生。中央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在推进地方城镇化中扮演重要的作用,但更多关注自身行政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通过户籍制度排斥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中国企业主要承接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因而大多采取低工资、低社会保障的政策。个人的人力资本等特征对于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也具有重要影响。但在三个行为主体中,外来人口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制度性的障碍使他们难以嵌入城市社会。为了更好促进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研究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设包容性城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行为主体共同承担市民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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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成年乡-城流动人口为切入点,界定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概念,构建了社会融入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五种融入类型。文章认为,概念"融入"比"融合"更适于形容乡-城流动人口在城市的适应过程及结果;社会融入不是一成不变的单维度概念,而是动态的、渐进式的、多维度的、互动的;隔离是新移民难以避免的遭遇。流动人口的融入轨迹和模式因次人群而异,但经济整合通常发生在先,次为文化接纳,再次为行为适应,最后是身份认同。从隔离、选择性融入到融合是多方面、多层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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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86/214592URL [本文引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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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77/019791837400800208URL [本文引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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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2307/2576285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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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2307/3088904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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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2307/2095884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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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要归纳国内外社会融合理论和测量指标,检讨并重构个体层次的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讨论当前研究中的几个重要理论问题,认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总是处在从适应到区隔融合、再到融合这三个阶段中的某一点上,在构建测量指标体系时所用的概念与变量应有较高的效度和简约性,且要与理论相对应。社会融合包括经济融合、文化适应、社会适应、结构融合和身份认同这五个维度。关于我国迁移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最终方向问题、扩展以社会融合为中心的因果链等应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面,今后的研究应该注意主流社会的定义、社会融合结果导致的社会流动方向的判断标准、分析单位等,并加强长期的跟踪研究,以便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现状及其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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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一个逐步同化和减少排斥的过程,是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主观期望和城市的客观接纳相统一的过程,是本地人口和外来移民发生相互交往和构建相互关系的过程。本文通过模型分析,验证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的三个假设,即流动人口的个人和家庭状况影响社会融合;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和社会资本影响社会融合;城市的制度安排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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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80/0022250X.1971.9989794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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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77/019791839703100403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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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流动人口由农村流入城市,城乡之间的二元性矛盾引入了城市内部.在以户籍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正式制度的弹性逐步扩大的背景下,依据社区、市场和市民文化等资源,新移民与城市社会的融合正在自下而上悄悄地开始启动.外来新移民同城市社会的融合将依次经历"二元社区"、"敦睦他者"、"同质认同"等三个阶段.在目前所处的"敦睦他者"阶段,城市政府应依托社区采取一系列促进新移民社会融合的对策,同时自上而下地将各种机会、待遇、保障同城市本地户籍相剥离,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逐步消除城乡二元 结构,创造一个纯粹个人之间公平竞争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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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进入城市后的适应对我国城市化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有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三个依次递进的层次。当前,农民工的适应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政策性与制度性因素阻碍了农民工适应的深入,不利于将农民工阶层的素质提升到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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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16/j.habitatint.2015.06.014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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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821/dlxb201504001URL [本文引用: 1]
城市群作为国家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全新地域单元,是中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战场,因而在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城市群的发展不仅主宰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也主导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未来。但中国城市群在选择与培育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需要从科学角度提出推进城市群健康发展的技术路径和科学方案。基于这一意图,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城市百人论坛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于2014年12月20日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城市群发展高层论坛》。通过近100位专家激烈的辩论、争鸣与思考,一致认为:城市群在国家新型城镇化中占据主体地位并发挥重要作用,城市群的研究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科学问题和漫长过程,是一个自然自需过程,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城市群基本内涵和空间识别范围标准存在着激烈争论与思考,政策空间层面的城市群和学术空间层面的城市群有着不同的利益导向和价值取向;城市群选择和培育中存在着“滥圈滥划、扩容贪大、拔苗助长、无中生有、拼凑成群”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城市群病”;未来中国城市群空间格局正在形成不同的组织方案;不同发育程度的城市群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发展模式,如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发展优化模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扩围模式、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两条腿”并行模式、辽中南城市群的空间整合模式、哈长城市群的“井”字型空间组织模式、中原城市群的战略整合模式、关中城市群的均衡组织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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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80/1369183X.2015.1030374URLPMID:28473737 [本文引用: 2]
A survey of 1,400 migrants, including many asylum seekers and refugees, living in deprived areas in Glasgow UK is used to test hypotheses in the literature about the effects of functional factors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 ability to speak English, employment), time and place upon the social integration of migrants. Three aspects are considered: trust, reliance and safety; social relations; sense of community. Overall, social integration indicators were worse for migrants than for British citizens living in the same places. Functional factors were positively associated with different aspects of social integration: higher education with more neighbourly behaviours; employment with better social relations and belonging; and English language with greater reliance on others and available social support. Time was positively associated with most social integration indicators; time in the local area more so than time in the UK. Living in a regeneration area was negatively associated with many aspects of social integration. The findings raise questions about the doubly negative effects of the use of dispersal policy for asylum seekers to regeneration areas, necessitating secondary relocation of migrants through further, forced onward 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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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821/dlyj020170657URL [本文引用: 3]
选取深圳罗芳村、共乐村、清湖村分别作为无依托缘聚型农民工聚居区(增长型)、半依托混居型(稳定型)、完全依托混居型(减少型)代表,对其社会融合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得出以下研究发现:① 整体而言,社会融合度由高至低分别为无依托缘聚型、半依托混居型、完全依托混居型聚居区。② 不同维度社会融合方面,无依托缘聚型在社区融合、社交融合及心理融合维度上最高;半依托混居型在社区融合、文化融合及经济融合维度上较高;完全依托混居型在社区融合和经济融合维度上最低。③ 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社区支持度、职业技能、在深家庭规模、在深居住时间和年龄。就不同维度而言,社区融合、经济融合、社交融合、文化融合和心理融合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分别是社区支持度、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性别、社区支持度。④ 从不同类型聚居区的影响因素来看,无依托缘聚型主要受到婚姻、社区支持度、社区功能和年龄(负)的影响;半依托混居型主要受到职业技能、社区支持度和性别的影响;完全依托混居型则主要受到社区支持度和在深居住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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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821/dlxb201508005URL [本文引用: 1]
基于上海市城中村的实地调查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维度,并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从外来人口的个体因素和流入地因素两方面考察了对社会融合及其主因子的影响作用。分析结果表明,城中村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由社会关系融合、经济融合、心理融合和文化融合4个维度构成。从因子得分来看,上海城中村的社会融合程度总体水平并不高;在各个维度上,从社会关系、心理、文化到经济的融合程度依次降低。总体而言,流入地因素对于城中村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作用要大于个体层面因素。其中,个体层次因素对心理融合因子的解释力度最大,而流入地因素则对经济融合因子和社会关系融合因子的解释力度都较大。研究还表明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状况与其居住社会空间紧密相关。最后,提供了相关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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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80/07352166.2017.1406786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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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016/j.geoforum.2020.04.008URL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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