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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及影响因素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12-29

于伟1,, 刘本城1, 宋金平2,
1. 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日照 276800
2.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北京 100875

A study on farmers' willingness to quit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YUWei1,, LIUBencheng1, SONGJinping2,
1. School of Geography and Tourism, Qufu Normal University, Rizhao 276800, Shandong, China
2. School of Geograph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通讯作者:宋金平(1968- ),男,山东平邑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地理学.E-mail: jinpingsong@163.com
收稿日期:2015-10-21
修回日期:2016-01-6
网络出版日期:2016-03-20
版权声明:2016《地理研究》编辑部《地理研究》编辑部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50117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14DGLJ0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14WC01)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于伟(1980- ),男,山东肥城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城市地理与土地利用.E-mail: yuwei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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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讨农户宅基地退出的行为规律及影响因素,对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山东省的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Probit模型揭示了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① 在给予退出补偿的前提下,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占63.67%,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占47.66%.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中同时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占58.90%,占全部愿意退出宅基地农户的78.69%.② 补偿方式,转户进城意愿是正向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决策最重要的因素,揭示了"退有所居"是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时关注的核心问题,也说明农户的城镇化意愿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存在正向互馈关系.职业类型,家庭年收入,宅基地面积等指标也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③ 家庭人口数量对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具有显著负向影响.针对愿意转户进城农户,宅基地多置和超标占地农户和非农户,从有偿使用,退出补偿等视角提出了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城镇化;Probit模型;农户
Abstract
Examining factors influencing behavioral patterns of quitt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is of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studies on the increase of land use efficiency and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Based on data from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farming households in Shandong, Probit model was employed to reveal farmers' decision making on exiting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As the findings show, (1) on condition that compensation is offered, 63.67% of the farmers are willing to move to and settle down in urban areas and 47.66% are willing to withdraw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Some 58.90% of the former are also willing to withdraw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with the number equaling 78.69% of the latter. (2) The patterns of compensation and the willingness to migrate from rural areas to urban areas are important factors positively influencing willingness to withdraw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indicating that the alternative shelter in urban areas is the key issue concerned by farmers when they have to withdraw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the positive interacting exists between farmers' willingness to migrate to urban areas and their willingness to exit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Occupation, income, area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other indicators also showed positive impact. (3) Household size exerts significantly negative influence. Finally, recommendations of managerial implica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farmers who are willing to exit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farmers with excessive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non-rural residents.

Keywords:quitt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urbanization;Probit model;fa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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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 刘本城, 宋金平. 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及影响因素[J]. , 2016, 35(3): 551-560 https://doi.org/10.11821/dlyj201603013
YU Wei, LIU Bencheng, SONG Jinping. A study on farmers' willingness to quit rural residential land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J]. 地理研究, 2016, 35(3): 551-560 https://doi.org/10.11821/dlyj201603013

1 引言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进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助力城镇化持续平稳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现行宅基地制度建立于计划经济时期,带有身份性和福利性,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经济社会转型期,乡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转移,但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限制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流转,也缺失退出机制,带来农村人口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的反常现象,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一定程度上羁绊了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推进[1-4].
针对我国农村宅基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同学科的****从自然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经济社会转型,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等不同视角剖析了问题的成因,探讨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偿退出等市场化改革的途径[5-11].宅基地流转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研究内容包括宅基地能否流转及其原因,宅基地流转的途径,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关于宅基地能否流转,学界存在支持和反对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支持者认为宅基地流转可以显化农村土地资本价值,改善农户生产和生活条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11-13];反对者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允许宅基地流转可能会对农村稳定产生影响,另外,放开农村土地市场将会对国有土地市场产生冲击,降低中央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14,15].事实上,在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流转方式的选择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城市近郊区的农民倾向于出租宅基地获得长期稳定收入,欠发达地区和远郊地区,农民倾向于出卖宅基地,用于投资或外迁[16].实践中,宅基地流转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建设用地供给紧张的矛盾,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包括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失效,土地流转中收益分配不合理,容易产生矛盾并影响社会稳定等[17-19].
面对宅基地流转的法律约束以及存在的问题,建立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是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20].李文谦等研究认为在宅基地价值日益体现的过程中,农户在利益驱使下退出宅基地的现象将普遍出现[12].张秀智等通过调研发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宅基地难以通过市场流转,应推行农民宅基地的退出和整理,农民退出宅基地时,应赋予多样化的选择权利[21].近期,部分****从农户意愿的微观视角研究了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子女数量等个人与家庭特征,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等城乡外部环境因素,户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因素[22-26].然而,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研究,当前学界关注的重点是宅基地的流转,宅基地退出的系统研究有待加强.尤其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需要深入研究转户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其宅基地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提出探索转户居民宅基地处置与利用常态机制.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在此背景下,采用山东省不同地区的实地调研数据,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提出农民转户进城与宅基地退出互促共进的政策建议,对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数据来自于山东省的问卷调查.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多元性,分别从山东省东部,中部,西部选取多个地区进行调研.选取了济南市的章丘市,德州市夏津县,滨州市邹平县,菏泽市巨野县,济宁市任城区,枣庄市的滕州市,烟台市的莱州市作为主要调研区域.其中,章丘市,莱州市,滕州市的城镇化水平较高,农户就业的非农化特征明显;邹平县和任城区非农产业比较发达,农民就近进入工业园区打工,兼业化农户数量较多;夏津县和巨野县是山东省西部经济欠发达县,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户务农收入比重较大,以传统农户为主.在典型县,市,区选取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了8个样本镇和30个样本村,每个村庄随机调查10户,利用2014年寒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外工作人员集中返乡过年期间进行问卷调查.为保证质量,采取入户访问填写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主要针对户主进行,共完成问卷300份,其中有效问卷256份.
样本基本特征如表1所示.被调查农民的年龄大多在25~55岁之间,占样本总数的78.52%;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6.25%.家庭人口数量在3~5人之间,分布比较均匀,劳动力数量大多为2人,占49.21%;家庭年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数量较少,其余收入段的差异不大,家庭主要收入以外出打工为主,占47.27%;承包农地数量大多在5亩以下,占67.58%;宅基地数量大多为1处,占69.14%;大多数农户的宅基地面积超过200 m2,占71.48%,宅基地利用方式以自住为主,占69.71%,闲置比重为24.12%,粗放利用情况比较明显.住房结构以砖混和钢混为主,占90.62%.63.67%的农户愿意进入城镇生活,在给予退出补偿的前提下,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占47.66%.
Tab. 1
表1
表1样本的基本特征
Tab. 1The statis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rveyed samples
项目选项人数比例(%)项目选项人数比例(%)
年龄25岁及以下3714.45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农业生产4818.75
25~40岁12348.05流动打工12147.27
40~55岁7830.47个体经营3513.67
55岁及以上187.03稳定性工资5220.31
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228.59承包农地数量无农用地3513.67
初中14456.255亩以下13853.91
大中专,高中6123.835亩及以上8332.42
本科以上2911.33宅基地数量1处17769.14
家庭人口数量2人以下83.132处7428.91
3人9938.673处及以上51.95
4人7027.34宅基地总面积200 m2及以下7328.52
5人及以上7930.86200~300 m29938.67
家庭劳动力数量(18~60周岁)1人51.95300~500 m26625.78
2人12749.61500 m2及以上187.03
3人6123.83住房结构土坯和砖木249.38
4人及以上6324.61砖混21182.42
2014年家庭年收入1万元及以下135.08钢混218.20
1万~3万元9235.94宅基地利用情况(多选)闲置8224.12
3万~5万元7730.08自住23769.71
5万元及以上7428.91出租等形式流转216.18
转户进城意愿愿意进城16363.67宅基地退出
意愿
愿意退出12247.66
不愿意进城9336.33不愿意退出13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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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究方法与变量选取

由于不同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因变量)是以分类数据为主的离散变量,有愿意退出,不愿意退出两个选择,可以建立二值变量(binary)估计模型,其中Probit模型是理想的估计方法[24].因实际观测到的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Y为离散变量,取值范围[0,1],不能直接采用线性模型估计,可引入不可观测的潜变量Y*,具体表达式为:
Y*=βiXi+εi(1)
式中:Xi是可观测的自变量,包括影响不同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因素;β为待估参数;ε是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扰动项.Y与潜在变量Y*的关系可表达为:
Y=0,若Y*01,若Y*>0(2)
给定 XiY取值0,1的概率分别为:
probY=0Xi=probY*0Xi=probβiXi+εi0Xi=F(-βiXi)(3)
probY=1Xi=probY*>0Xi=1-F-βiXi(4)
式中: FX是标准正态分布函数.模型中的参数可以通过最大似然法(Maximum Likelihood Method)进行估计.
参考已有研究成果,由于宅基地的特殊属性,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决策会受到自身的知识水平,家庭特征,房屋结构,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了解程度,本地宅基地非正规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21-26].基于以上考虑,结合国家当前新型城镇化试点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背景,从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宅基地和房屋状况,退出补偿,农民转户进城预期等方面选取变量测度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变量的含义,赋值,描述性统计,预期影响情况见表2.
Tab. 2
表2
表2变量名称与描述
Tab. 2Th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on of the selected variables
变量名称变量定义与赋值平均值标准差预期影响
1. 户主特征
年龄≤25岁=1,25~40岁=2,40~55岁=3,≥55岁=42.300.80-
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初中=2,高中(或大中专)=3,本科以上=42.380.80+
职业类型农业=1,兼业=2,非农=32.130.61+
2. 家庭特征
家庭人口数量1人=1,2人=2,3人=3,≥4人=42.710.86-
2014年家庭年收入≤1万=1,1万~3万=2,3万~5万=3,≥5万=42.830.91+
主要收入来源农业生产=1,打工=2,个体经营=3,稳定工资收入=42.361.01+
承包农地数量无农用地=1,5亩以下=2,≥5亩=32.190.65-
3.宅基地和房屋情况
宅基地面积≤200 m2=1,200~300 m2=2,300~500 m2=3,≥500 m2=42.110.90+
宅基地利用情况闲置=1,自住=2,出租等形式的流转=31.790.58-
住房结构土坯和砖木=1,砖混=2,钢混=32.010.42-
4.宅基地退出补偿
补偿方式现金补偿=1,置换城镇住房=2,两种方式均可=31.450.75+
5.农民转户进城的预期
当前生活满意度不满意=1,比较满意=2,满意=31.690.72-
转户进城意愿不愿意=0,愿意=10.640.48+
落户城镇预期县镇=1,其他地级市=2,济南等省内大城市=3,北京等国内大城市=42.730.90+
6.因变量
宅基地退出意愿不愿意=0,愿意=10.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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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年龄,文化程度和从事的职业类型三个变量表征户主特征.理论上,年龄越大,在城镇获取非农就业的机会相对越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弱;文化程度高,非农就业机会多,易于适应现代化的城市生活,退出宅基地的概率大;从事非农就业,收入相对较高,融入城市的能力强,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相对较弱,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较大.
选取家庭人口数量,家庭年收入,主要收入来源和承包农地数量表征家庭特征.一般情况下,家庭人口数量多,进入城镇生活的负担重,退出宅基地的概率小;家庭收入高,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家庭,具备搬入城镇生活的物质条件,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强;承包土地数量多的农户,倾向于从事农业生产,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小.
选取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利用方式,住房结构表征宅基地与住房情况.宅基地面积较大的农户,特别是存在闲置的情况下,如果给予退出补偿,退出的概率应该较大;以出租等方式流转的宅基地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农户退出的积极性应该较低;住房质量越好,农民在房屋建造过程中的投入越大,越有可能长期在农村生活,退出的可能性越小.
选取现金补偿,住房置换或两种方式的结合表征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受偿意愿.一般情况下,不愿进城落户的农户倾向于选择现金补偿,而愿意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户则倾向于选择住房置换.
考虑到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进城落户与宅基地退出是互促共进的过程,以往研究成果中将两者纳入统一分析框架的研究较少,尝试测度农民的城镇化预期及对其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影响.选取当前生活满意度评价,转户进城意愿,落户的城镇规模预期表征农民的城镇化意愿.一般情况下,对农村生活越满意,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越小;农民愿意转户进城,则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较大;选择落户城镇的规模等级越高,就业的非农化特征越明显,收入相对也越高,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越大.

3 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与影响因素

3.1 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理论分析

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决策行为是在权衡退出收益,成本,风险的基础上做出的有限理性选择过程,如果退出宅基地的综合收益大于保留宅基地的利益,其理性决策就是退出宅基地;如果退出宅基地的收益与保留宅基地的收益相差较大,则理性决策就是保留宅基地[22,24].结合上文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受到户主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类型,家庭情况等个体内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承包农地数量,住房和宅基地属性,退地补偿,进城落户的障碍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经过多种因素的全面比较,农户会做出是否退出宅基地的决策行为(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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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示意图
-->Fig. 1Decision-making process of quitt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 of farmers
-->

3.2 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的退出意愿与受偿诉求

根据进城落户意愿和宅基地利用情况,统计了农户的宅基地退出意愿(表3).愿意进城落户的163个农户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有96个,占58.9%,明显高于不愿意进城落户但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数量,说明农民进城落户与宅基地退出存在较为明显的正向反馈作用.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79个农户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占60.76%,高于有1处宅基地且愿意退出的农户数量,说明农户具有退出多置宅基地的倾向.宅基地面积超过200 m2的183个农户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占50.27%,高于宅基地面积小于200 m2并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数量.从宅基地利用情况看,农户退出以出租等形式流转的宅基地的意愿最低,为38.10%,退出闲置宅基地的意愿最高,占57.89%.总体来看,具有进城落户意愿的农户,存在多置和闲置宅基地的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相对较高.
Tab. 3
表3
表3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Tab. 3Farmer's willingness of quitt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
农户类型农户数量(户)愿意退出宅基地农户数量(户)愿意退出宅基地农户占比(%)
进城落户意愿愿意转户进城1639658.90
不愿意转户进城932627.96
宅基地数量有1处宅基地1777441.81
有2处及以上宅基地794860.76
宅基地面积小于200 m2733041.10
200 m2及以上1839250.27
宅基地利用情况自住1597044.03
出租等形式的流转21838.10
闲置7644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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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的补偿诉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影响宅基地退出的决策.从受偿方式看,256个样本农户中,退出宅基地时,选择现金补偿的农户188个,占73.44%,选择住房置换的60个,占23.44%,选择两者均可的38个,占14.84%.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134个农户中,选取现金补偿,住房置换,两者均可的比重分别93.28%,3.73%和2.99%.愿意退出宅基地的122个农户中,选取现金补偿,住房置换,两者均可的比重分别51.64%,20.49%和27.87%.在询问农户退出宅基地可以接受的补偿价格时,有94位户主给出了具体的受偿价格,最低的300元/m2,最高的12000元/m2,受偿意愿在1000元/m2以下的农户占24.47%,在1000~2000元/m2之间的农户占29.79%,2000~4000元/m2之间的农户占26.60%,超过4000元/m2的农户占19.15%.

3.3 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

对影响因素进行共线性检查的基础上,采用Eviews 6.0分析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Probit估计.首先测度全体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然后估计有意愿进城落户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表4).两个模型的LR统计量均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拟合效果较好.
Tab. 4
表4
表4模型估计结果
Tab. 4The results of model estimation
自变量估计系数
全体样本(256农户)愿意进城落户样本(163农户)
1. 户主个体特征
年龄-0.01-0.12
文化程度0.080.13
职业类型0.43**0.53**
2. 家庭特征
人口数量-1.12***-1.51***
家庭年收入0.42***0.51***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0.180.24
承包农地数量-0.17-0.20
3. 宅基地和住房情况
宅基地面积0.21*0.08
宅基地利用情况-0.140.31
住房结构-0.290.23
4. 宅基地退出补偿
补偿方式2.06***2.65***
5. 农民转户进城的预期
当前生活满意度评价0. 100.12
转户进城意愿0.79***--
落户城镇预期0.37***0.45***
McFadden R20.460.39
LR 统计量162.91102.20

注:*,**,***分别表示变量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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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样本估计结果显示,显著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的因素依次是补偿方式,家庭人口数量,转户进城意愿,职业类型,家庭年收入,落户城镇预期和宅基地面积.转户进城意愿,落户城镇预期两个变量明显影响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决策,进一步揭示出城镇化过程与宅基地退出过程存在互促共进的关系.根据统计,不愿进城落户的农民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为28%,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中,同时愿意退出宅基地比重升至59%.进一步采用有意愿进城落户的163个样本进行估计,结果显示,显著的关键影响因素依次是补偿方式,家庭人口数量,职业类型,家庭年收入和落户城镇预期,与全样本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
(1)受偿方式对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决策起到最为关键的正向作用,若能够置换到一套城镇住房,农户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明显提升.根据调研,不愿进城落户的农户中,绝大多数选择一次性现金补贴,选择置换城镇住房或两者均可的农户仅9户,而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中,退出宅基地时,选择置换城镇住房或两者均可的农户数量增加到59户.原因是"退有所居"是农民退出宅基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24],能够置换到城镇住房,农民可以摆脱宅基地社会保障的心理预期,并节约一大笔购房开支,能够有效降低在城镇长期生活的经济压力.
(2)家庭人口数量对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决策起负向作用,反映了农户退出宅基地并进入城镇生活的家庭压力.原因可能是,家庭人口数量越多,经济负担可能越大,尤其是有老人需要赡养,有子女需要抚养的家庭.有的****研究发现,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会使农民工倾向于返回老家生活,另外,家中有需要抚养的子女也会使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意愿下降,从而不愿退出宅基地[23,24].
(3)职业类型对于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决策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根据调研,从事稳定的非农职业的人员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占62%,在外打工或经商的农民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为50%,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只有37%.说明农民是否有稳定性的非农收入对其退出宅基地的决策行为有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民,收入稳定,更容易习惯城市的生活方式,在预期进入城镇生活的背景下,退出宅基地的愿望较强.
(4)家庭收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与前文预期及其他****的研究结论一致[23,24].即家庭收入状况越好,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强.原因是收入状况好的家庭,在城市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多,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减弱,转户进城之后,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强.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3万元的农户中,只有23%的人愿意退出宅基地;3万以上的家庭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上升至65%.
(5)宅基地面积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有正向影响,这一结论与其他****的研究不一致[22,24],原因是结合国家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的试点改革背景,在询问农户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时,假定了给予不同形式的补偿,提高了农户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根据调查,256户农民中,近三分之一的农户拥有2处以上的宅基地,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户宅基地面积在200 m2以上,说明宅基地的粗放利用和闲置情况比较突出,若提供经济补偿,农户退出其闲置和多置宅基地的意愿明显增强.
(6)落户城镇规模预期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预期落户城镇规模越大的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可能性也越大.原因是预期落户城镇的规模等级高,收入水平高,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相对较弱,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大.根据调研,预期在北上广,省会等城市落户的农民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为54%,预期在地级市落户的农民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降为46%,选择在县镇落户的农民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重进一步降为40%.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利用山东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借助Probit模型研究了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256个样本农户中,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163个,占63.67%;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122个,占47.66%.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中,同时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数量为96个,占58.9%,占全部愿意退出宅基地农户的78.69%,明显高于不愿意进城落户但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数量.退出宅基地的过程中,不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绝大部分选择现金补贴,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选择置换城镇住房的数量显著增加.
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的因素中,补偿方式,转户进城意愿,职业类型,家庭年收入,落户城镇预期和宅基地面积等指标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说明"退有所居"是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揭示出城镇化过程与宅基地退出过程存在互促共进的关系.家庭人口数量对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具有负向影响,说明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较小.

4.2 讨论

结合前文分析结果,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可行性,尝试概括出以下三类农户,并分别提出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建议:① 对于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退出补偿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户,非农收入相对稳定,给予经济补偿,退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较大,是宅基地退出的首选目标.对于预期在大城市落户的农民,其经济实力较好,宅基地的资产价值更重要,政策制定的重点是给予合适的退地补偿;对于预期在中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宅基地的保障功能更突出,政策制定的重点是完善小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降低农户兼业的预期.② 对于宅基地多置和超标占地的农户,有偿使用与退出补偿相结合.超标或多置的宅基地很多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农户也有退出的意愿,是宅基地退出的重点目标.对于超标的宅基地,可以借鉴山东省莒县招贤镇"划定等级定价,超占收费"的原则[20],构建约束机制引导其退出,而对有意愿退出多置宅基地的农户,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作为激励.③ 对于非农户,以退出补偿为主.非农户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大多已经在城镇落户,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是宅基地退出的重点目标.非农户不再关注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其退宅决策表现为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政策制定的重点是确定适当的补偿标准.
由于研究仅基于山东省部分地区的调查数据,研究结论只能部分反映调研区农户宅基地的退出决策行为,今后还需补充更多地区的农户数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原文顺序
文献年度倒序
文中引用次数倒序
被引期刊影响因子

[1]Bai X M, Shi P J, Liu Y S.Realizing China's urban dream.
Nature, 2014, 509(8): 158-160.
URL [本文引用: 1]
[2]Long H L.Land use policy in China: Introduction.
Land Use Policy, 2014, 40(9): 1-5.
https://doi.org/10.1016/j.landusepol.2014.03.006URL摘要
This themed issue of Land Use Policy builds mainly on papers presented at 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17Land Use Issues and Policy in China under Rapid Rural and Urban Transformation17, convened by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in Beijing, China, in October 2012. The conference set out to share and promote new scientific findings from a range of disciplines that advance research on land use policy in China. The contributions to this themed issue provide conceptual17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takes on the topic, around four main areas of interest to both researchers and policymakers: nation-wide land use issues, the Sloping Land Conversion Program, land engineering and land use, and land use transitions. Various land use issues have been associated with rapid urban17rural transformations in China, giving rise to formulation of new policies directly affecting land use. However, these have contributed to new land use problems due to the nature of the policies and the difficulties in policy implementation constrained by the special 17dual-track17 structure of urban17r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In view of this, this themed edition makes a compelling call for more systematic research into the 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China's land use policy. It also emphasizes the challenges for further research on land use policy in China.
[3]Liu Y S, Fang F, Li Y H.Key issues of land use in China and implications for policy making.
Land Use Policy, 2014, 40(9): 6-12.
https://doi.org/10.1016/j.landusepol.2013.03.013URL摘要
The paper aims to comprehensively analyze key issues of current land use in China. It identifies the major land-use problems when China is undergoing rapid urbanization. Then, the paper interprets and assesses the related land-use policies: requisition-compensation balance of arable land, increasing vs. decreasing balance of urban-rural built land, reserved land system within land requisition,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and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land use. The paper finds that current policies are targeting specific problems while being implemented in parallel. There is lacking a framework that incorporates all the policies. The paper finally indicates the current land-use challenges and proposes strategic land-use policy system to guide sustainable land use in the future. (C) 2013 Elsevier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4]刘彦随, 刘玉. 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
. 地理研究, 2010, 29(1): 35-42.
https://doi.org/10.11821/yj2010010004URLMagsci [本文引用: 1]摘要
<p>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城镇化和人口非农化,在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同时,加快了农村空心化发展,致使空心村问题日趋严峻。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农村空心化的研究进展,简要分析了相关研究的主要特点与不足,探讨了今后针对农村空心化与空心村问题的创新研究领域和方向。在国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系统分析空心化村庄用地结构与潜力、类型及演进规律,深入研究农村空心化情景模拟与调控、空心村整治规划示范与配套政策,以及空心化村庄整治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等,既是推进乡村地域系统的理论创新和深化实证研究的需要,也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提供科技决策服务的需要。</p>
[Liu Yansui, Liu Yu.Progress and prospect on the study of rural hollowing in China.
Geographical Research, 2010, 29(1): 35-42.]
https://doi.org/10.11821/yj2010010004URLMagsci [本文引用: 1]摘要
<p>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城镇化和人口非农化,在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同时,加快了农村空心化发展,致使空心村问题日趋严峻。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农村空心化的研究进展,简要分析了相关研究的主要特点与不足,探讨了今后针对农村空心化与空心村问题的创新研究领域和方向。在国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系统分析空心化村庄用地结构与潜力、类型及演进规律,深入研究农村空心化情景模拟与调控、空心村整治规划示范与配套政策,以及空心化村庄整治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等,既是推进乡村地域系统的理论创新和深化实证研究的需要,也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提供科技决策服务的需要。</p>
[5]刘彦随, 刘玉, 翟荣新. 中国农村空心化的地理学研究与整治实践
. 地理学报, 2009, 64(10): 1193-1202.
https://doi.org/10.3321/j.issn:0375-5444.2009.10.005URLMagsci [本文引用: 1]摘要
<p>农村空心化是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特殊形态。研究农村空心化是乡村地理学的天然职能,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地理学研究农村空心化问题,主要着眼于乡村地域系统综合性、动态性和区域性视角,侧重梳理并规范农村空心化现象描述与空间模式构建、形成机理与动力机制、空心化效应与响应机制、整治潜力类型与优化调控等农村空心化命题研究;提炼并发展空心村演进的生命周期、代际演替空间型式、农村空心化动力学机制和农村空心化调控&ldquo;三整合&rdquo;等基础理论;结合农村聚落空间格局和聚落演进的影响要素分析,提出我国农村空心化调控的重点与研究主题;基于山东禹城市典型案例分析,探讨了禹城市空心化村庄整治的基本准则、发展理念与规划方案。通过实施空心村整治示范工程,重点研究空心化村庄整治引领新农村建设、耕地红线保障和城乡土地统筹配置&ldquo;三位一体&rdquo;目标的机制、政策与模式。</p>
[Liu Yansui, Liu Yu, Zhai Rongxin.Geographical research and optimizing practice of rural hollowing in China.
Acta Geographica Sinica, 2009, 64(10): 1193-1202.]
https://doi.org/10.3321/j.issn:0375-5444.2009.10.005URLMagsci [本文引用: 1]摘要
<p>农村空心化是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特殊形态。研究农村空心化是乡村地理学的天然职能,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地理学研究农村空心化问题,主要着眼于乡村地域系统综合性、动态性和区域性视角,侧重梳理并规范农村空心化现象描述与空间模式构建、形成机理与动力机制、空心化效应与响应机制、整治潜力类型与优化调控等农村空心化命题研究;提炼并发展空心村演进的生命周期、代际演替空间型式、农村空心化动力学机制和农村空心化调控&ldquo;三整合&rdquo;等基础理论;结合农村聚落空间格局和聚落演进的影响要素分析,提出我国农村空心化调控的重点与研究主题;基于山东禹城市典型案例分析,探讨了禹城市空心化村庄整治的基本准则、发展理念与规划方案。通过实施空心村整治示范工程,重点研究空心化村庄整治引领新农村建设、耕地红线保障和城乡土地统筹配置&ldquo;三位一体&rdquo;目标的机制、政策与模式。</p>
[6]龙花楼, 李裕瑞, 刘彦随. 中国空心化村庄演化特征及其动力机制
. 地理学报, 2009, 64(10): 1203-1213.
https://doi.org/10.3321/j.issn:0375-5444.2009.10.006URLMagsci摘要
<p>影响空心村形成演化的因素主要涉及经济、自然、社会文化及制度与管理四个方面。基于区域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决定差异化的空心村类型这一原理,划分了空心村演化类型及类型区域。重点揭示了城乡结合部和平原农区空心化村庄发展演化的阶段特征。城乡结合部典型空心化村庄会在原址上完整演绎着实心化、亚空心化、空心化和再实心化等四个阶段;平原农区的空心村主要包括外出务工型集中高度空心化、外出务工型分散高度空心化、农业主导型集中低度空心化、农业主导型集中高度空心化等四种类型。一般状态下空心化村庄发展演化所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大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时段特点相对应。最后,结合高分辨率航片(0.25m)和入户调查数据,基于平原农区村庄空心化演化的案例研究,剖析了农村空心化演化的动力机制。</p>
[Long Hualou, Li Yurui, Liu Yansui.Analysis of evolutiv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ir driving mechanism of hollowing villages in China.
Acta Geographica Sinica, 2009, 64(10): 1203-1213.]
https://doi.org/10.3321/j.issn:0375-5444.2009.10.006URLMagsci摘要
<p>影响空心村形成演化的因素主要涉及经济、自然、社会文化及制度与管理四个方面。基于区域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决定差异化的空心村类型这一原理,划分了空心村演化类型及类型区域。重点揭示了城乡结合部和平原农区空心化村庄发展演化的阶段特征。城乡结合部典型空心化村庄会在原址上完整演绎着实心化、亚空心化、空心化和再实心化等四个阶段;平原农区的空心村主要包括外出务工型集中高度空心化、外出务工型分散高度空心化、农业主导型集中低度空心化、农业主导型集中高度空心化等四种类型。一般状态下空心化村庄发展演化所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大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时段特点相对应。最后,结合高分辨率航片(0.25m)和入户调查数据,基于平原农区村庄空心化演化的案例研究,剖析了农村空心化演化的动力机制。</p>
[7]宋伟, 陈百明, 张英. 中国村庄宅基地空心化评价及其影响因素
. 地理研究, 2013, 32(1): 20-28.
https://doi.org/10.11821/yj2013010003Magsci摘要
依托全国范围内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的典型调查数据,分析了不同区域、区位和地形条件下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显示:①调查村庄宅基地的平均空心化率为10.15%,其中东、中、西部区域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分别为14.82%、9.11%和7.15%,呈现出由东向西依次递减的格局;②空间上,高空心化率省份主要集中分布在华北和东北地区;③城镇远郊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1.33%)高于城镇近郊村庄(7.81%),山地区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2.24%)高于平原区(9.91%)和丘岗区(5.86%);④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率对于农村非农就业比重和耕地相对稀缺程度较为敏感。在当前背景下,如果能充分利用已有闲置和废弃宅基地,可满足我国未来10~20年新增农村人口的用地需求。
[Song Wei, Chen Baiming, Zhang Ying.Typical survey and analysis o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village-hollowing of rural housing land in China.
Geographical Research, 2013, 32(1): 20-28.]
https://doi.org/10.11821/yj2013010003Magsci摘要
依托全国范围内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的典型调查数据,分析了不同区域、区位和地形条件下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显示:①调查村庄宅基地的平均空心化率为10.15%,其中东、中、西部区域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分别为14.82%、9.11%和7.15%,呈现出由东向西依次递减的格局;②空间上,高空心化率省份主要集中分布在华北和东北地区;③城镇远郊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1.33%)高于城镇近郊村庄(7.81%),山地区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2.24%)高于平原区(9.91%)和丘岗区(5.86%);④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率对于农村非农就业比重和耕地相对稀缺程度较为敏感。在当前背景下,如果能充分利用已有闲置和废弃宅基地,可满足我国未来10~20年新增农村人口的用地需求。
[8]陈荣清, 张凤荣, 张军连, . 农村宅基地闲置的时空变化特征研究
.中国农学通报, 2010, 27(7): 26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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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喻文莉, 陈利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嬗变的历史考察
. 中国土地科学, 2009, 23(8): 46-50.
URL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是亿万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其制度安排不仅涉及农民土地权益 的保障和耕地资源的保护,而且关涉到能否与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时期,诞生于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体 制下的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新的经济基础及社会现实发生了激烈冲突,引发了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与土地资源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属性与财产属性、宅基地的 闲置与扩张等一系列矛盾,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无法妥善协调上述矛盾,亟需改革。本文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源起及其嬗变,简述了宅基地使用权制 度变迁的规律和特征,指出以成员权为逻辑起点界定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主体是防止主体泛化导致宅基地过度扩张和保护集体成员利益的诉求。赋予宅基地流转 性特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资源,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诉求。地
[Yu Wenli, Chen Ligen.Overview on history of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use right.
China Land Science, 2009, 23(8): 46-50.]
URL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是亿万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其制度安排不仅涉及农民土地权益 的保障和耕地资源的保护,而且关涉到能否与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时期,诞生于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体 制下的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新的经济基础及社会现实发生了激烈冲突,引发了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与土地资源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属性与财产属性、宅基地的 闲置与扩张等一系列矛盾,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无法妥善协调上述矛盾,亟需改革。本文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源起及其嬗变,简述了宅基地使用权制 度变迁的规律和特征,指出以成员权为逻辑起点界定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主体是防止主体泛化导致宅基地过度扩张和保护集体成员利益的诉求。赋予宅基地流转 性特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资源,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诉求。地
[10]姜广辉, 张凤荣, 陈军伟, . 基于Logistic回归模型的北京山区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力分析
. 农业工程学报, 2007, 23(5): 81-87.
Magsci摘要
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力研究是农村居民点内在演化规律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科学指导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活动。该文以北京山区为研究区域,基于GIS以及相关数理统计软件,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从空间角度深入分析了农村居民点变化的内部和外部驱动力。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点变化是在原有居民点的分布基础上,以一定的自然、区位等内部驱动因子为背景,受社会经济等外部驱动因子的综合影响而发生。可以认为农村居民点变化是一个由其自然资源条件、区位可达性及社会经济基础条件综合影响下的区位择优过程。应依据不同区域驱动因子的不同发展态势,探寻不同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加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管理。
[Jiang Guanghui, Zhang Fengrong, Chen Junwei, et al.Analysis of the driving forces of change of rural residential areas in Beijing mountainous areas based on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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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sci摘要
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力研究是农村居民点内在演化规律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科学指导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活动。该文以北京山区为研究区域,基于GIS以及相关数理统计软件,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从空间角度深入分析了农村居民点变化的内部和外部驱动力。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点变化是在原有居民点的分布基础上,以一定的自然、区位等内部驱动因子为背景,受社会经济等外部驱动因子的综合影响而发生。可以认为农村居民点变化是一个由其自然资源条件、区位可达性及社会经济基础条件综合影响下的区位择优过程。应依据不同区域驱动因子的不同发展态势,探寻不同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加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管理。
[11]吕晓, 牛善栋, 张全景, . 基于内容分析法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演进分析
. 中国土地科学, 2015, 29(4): 25-33.
https://doi.org/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4.004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研究目的:总结中国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演进趋势。研究方法: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概括总结方法,以59份相关政策为样本,从出台时间、纵向层级和文本横向构成等方面构建分析 框架,将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统计获得定量化数据。研究结果:(1)政策数量由1978—1994年间的合计4项演变为1995—2014年间的年均3 项,国家、省级及市县层面的分别占32.20%、11.86%和55.94%,涉及17省份;(2)政策形式多为通知、意见、管理办法等,效力层级较低; (3)政策内容经历了由禁止、严格限制再到探索规范流转的过程,涉及流转条件、方式、程序,交易主体、地价、收益及税费,法律责任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研究 结论:现有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细则,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复杂性,提出科学开展政策评估、加快修改相关法律、出台国家层面指导意见 及加强监管力度等建议。
[Lv Xiao, Niu Shandong, Zhang Quanjing, et al.Evolution of policies on rural collective-owned construction land circulation in China based on content analysis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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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oi.org/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4.004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研究目的:总结中国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演进趋势。研究方法: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概括总结方法,以59份相关政策为样本,从出台时间、纵向层级和文本横向构成等方面构建分析 框架,将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统计获得定量化数据。研究结果:(1)政策数量由1978—1994年间的合计4项演变为1995—2014年间的年均3 项,国家、省级及市县层面的分别占32.20%、11.86%和55.94%,涉及17省份;(2)政策形式多为通知、意见、管理办法等,效力层级较低; (3)政策内容经历了由禁止、严格限制再到探索规范流转的过程,涉及流转条件、方式、程序,交易主体、地价、收益及税费,法律责任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研究 结论:现有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细则,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复杂性,提出科学开展政策评估、加快修改相关法律、出台国家层面指导意见 及加强监管力度等建议。
[12]李文谦, 董祚继. 质疑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正当性
. 中国土地科学, 2009, 23(3): 55-59.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在长达近半个世纪里,宅基地上市流转一直是中国农民的奢望。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宣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这是宅基地产权模糊的肇始。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日臻完善,
[Li Wenqian, Dong Zuoji.Oppugn the rationality of limitation on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ransference.
China Land Science, 2009, 23(3): 55-59.]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在长达近半个世纪里,宅基地上市流转一直是中国农民的奢望。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宣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这是宅基地产权模糊的肇始。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日臻完善,
[13]王旭东.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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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孟勤国. 物权法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之辩
. 法学评论, 2005, (4): 25-30.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农村宅基地不得交易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是有效维系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要制度,物权法必须重申禁止农村宅基地交易的现行法律政策。开禁或变相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的主张不过是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具有正当性和公平性,物权法应当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上作出应有的努力。
[Meng Qinguo.Debate on the open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ransactions.
Law Review, 2005, (4): 25-30.]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农村宅基地不得交易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是有效维系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要制度,物权法必须重申禁止农村宅基地交易的现行法律政策。开禁或变相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的主张不过是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具有正当性和公平性,物权法应当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上作出应有的努力。
[15]吴次芳, 谭荣, 靳相木.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性质和改革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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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oi.org/10.3785/j.issn.1008-942X.2010.03.041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新时期受到了经济社会各方面新的挑战,原有的 产权改革理论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土地利用和管理实践的需要.如何在原有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将土地产权的政治性质、社会组织性质和法律性质完整地体现到现阶 段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的内涵中,并为中国土地产权改革提供路径,是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而这需要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结合在一起来分析相关问 题.Williamson提出的社会科学分析的四层次框架提供了一个新的能够联系产权与资源配置、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分析逻辑.通过该逻辑能够较全面地掌握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性质并作出评价,同时也为现阶段土地产权改革的可能路径提供理论基础,这些都为中国新一轮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
[Wu Cifang, Tan Rong, Jin Xiangmu.An analysis on the nature of Chinese land property rights and its trajectory of reform.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0, 40(6): 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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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新时期受到了经济社会各方面新的挑战,原有的 产权改革理论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土地利用和管理实践的需要.如何在原有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将土地产权的政治性质、社会组织性质和法律性质完整地体现到现阶 段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的内涵中,并为中国土地产权改革提供路径,是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而这需要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结合在一起来分析相关问 题.Williamson提出的社会科学分析的四层次框架提供了一个新的能够联系产权与资源配置、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分析逻辑.通过该逻辑能够较全面地掌握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性质并作出评价,同时也为现阶段土地产权改革的可能路径提供理论基础,这些都为中国新一轮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
[16]章波, 唐健, 黄贤金, .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
. 中国土地科学, 2006, 20(1): 34-38.
https://doi.org/10.3969/j.issn.1671-6701.2006.02.020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流转的,但实践中却有大量的流转情况发生,并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纠纷.这些纠纷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Zhang Bo, Tang Jian, Huang Xianjin, et al.Research on problems of rural housing land transition in developed regions.
China Land Science, 2006, 20(1): 34-38.]
https://doi.org/10.3969/j.issn.1671-6701.2006.02.020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流转的,但实践中却有大量的流转情况发生,并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纠纷.这些纠纷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17]周宏霞.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曾引起过激烈争论,最终《物权法》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为今后的立法留下了空间。时至今日,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仅为 实践所突破,而且理论上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止。本文将这一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历史发展、当前实践、法学理论、制度设计出发,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 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首先回顾了宅基地权利的发展历史,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认为基于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环节的社会保障性,它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用益物权,不同于建设 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性质上的独立性和不可转让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相反,不可转让性是其权能上的重大缺陷。 本文选择了几个有代表性地区,考察了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通过对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现状的研究,发现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并没有真正放开,虽然政府的主导性很强,但对宅基地使用权地下交易依然失去控制,甚至产生了一些连带性问题。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该流转,本文归纳出当前各方争论核心问题,并对之加以分析:一是保障性与财产性关系问题;二是对创新主体的理解问题。认为保障性并 不导致不可转让性,应将制度创新的权利归还给人民群众,强调了自发方式创新的不可替代作用。随后,本文从民法理论和社会现实两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宅基地使用 权流转的必要性,提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实现民法平等保护和用益物权制度价值的要求,也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解决宅基地面临的一系 列突出问题。 最后,本文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农民生存现状,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在农民增收困难、农民工失业返乡和社会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宜完全放开。应 在坚持审慎原则的条件下逐步进行,并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平等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有偿使用、流转条件、程序、收益分配、期限、价格形成、退出机 制、土地征收等方面提出较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建议。
[Zhou Hongxia.Research on the transi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Beijing: Master Dissertation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09.]
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曾引起过激烈争论,最终《物权法》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为今后的立法留下了空间。时至今日,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仅为 实践所突破,而且理论上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止。本文将这一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历史发展、当前实践、法学理论、制度设计出发,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 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首先回顾了宅基地权利的发展历史,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认为基于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环节的社会保障性,它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用益物权,不同于建设 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性质上的独立性和不可转让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相反,不可转让性是其权能上的重大缺陷。 本文选择了几个有代表性地区,考察了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通过对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现状的研究,发现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并没有真正放开,虽然政府的主导性很强,但对宅基地使用权地下交易依然失去控制,甚至产生了一些连带性问题。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该流转,本文归纳出当前各方争论核心问题,并对之加以分析:一是保障性与财产性关系问题;二是对创新主体的理解问题。认为保障性并 不导致不可转让性,应将制度创新的权利归还给人民群众,强调了自发方式创新的不可替代作用。随后,本文从民法理论和社会现实两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宅基地使用 权流转的必要性,提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实现民法平等保护和用益物权制度价值的要求,也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解决宅基地面临的一系 列突出问题。 最后,本文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农民生存现状,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在农民增收困难、农民工失业返乡和社会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宜完全放开。应 在坚持审慎原则的条件下逐步进行,并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平等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有偿使用、流转条件、程序、收益分配、期限、价格形成、退出机 制、土地征收等方面提出较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建议。
[18]Chan N.Land use rights in mainland China: Problem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ement.
Journal of Real Estate Literature, 1999, 7(1): 53-63.
https://doi.org/10.1023/A:1008686420690URL摘要
ABSTRACT The Chinese property market is founded on a land use rights (LUR) system that is based on the Hong Kong leasehold system. It was first tested in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The positive result led to the formal revival of the property market in mainland China in 1990. Coupled with the open-door policy, this new tenure system has brought about marked changes to the real estate environment in mainland China. There has been a number of papers about the LUR system. Among the writers, Walker and Li (1994) have written on "Land Use Rights Reform and Real Estate Market in China."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be an extension to Walker and Li's work and focuses on the problems associated with the LUR system. It concludes with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ement.
[19]Ding C R.Land policy reform in China: Assessment and prospects.
Land Use Policy, 2003, 20(2): 109-120.
https://doi.org/10.1016/S0264-8377(02)00073-XURL [本文引用: 1]摘要
China has launched a series of land policy reforms to improve land-use efficiency, to rationalize land allocation, to enhance land management, and to coordinat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These land policy reforms have yielded positive impacts on urban land use as well as negative socioeconomic consequences. On the positive side, they have contributed to emerging land markets, increased government revenue for the financing of massive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nd provision of public goods, and improved the rationalization of land use. On the negative side, problems such as loss of social equity, socioeconomic conflicts, and government corruption have emerged. This paper reviews China's land policy reform in a historical context and then examines the impacts on urban development and land use. Policy implications are discussed at the end.
[20]欧阳安蛟, 蔡锋铭, 陈立定. 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探讨
. 中国土地科学, 2009, 23(10): 26-30.
https://doi.org/10.3969/j.issn.1001-8158.2009.10.005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Ouyang Anjiao, Cai Mingfeng, Chen Liding.Discussion on establishment of exit mechanism for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hina Land Science, 2009, 23(10): 26-30.]
https://doi.org/10.3969/j.issn.1001-8158.2009.10.005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21]张秀智, 丁锐. 经济欠发达与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退出机制分析
. 中国农村观察, 2009, (6): 23-30.
[本文引用: 2]

[Zhang Xiuzhi Ding Rui. The case study on the exit mechanism of residential land in economically underdeveloped and remote rural areas.
China Rural Survey, 2009, (6): 23-30.]
[本文引用: 2]
[22]王兆林, 杨庆媛, 张佰林, . 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中国农村经济, 2011, (11): 49-61.
URL [本文引用: 3]摘要
本文以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分析框 架为基础,并基于重庆市1829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承包地、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方向。研究结果表明: 户主年龄、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已定居城镇、家庭是否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土地是否有撂荒或闲置、退地补偿或补助是否按时足额发放、退地后生活质量预期的高 低对农户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户主是否在外非农务工、土地是否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退地政策是否多变、退地后是否担心就业问题对农户 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参加新农保、退地后医疗与养老保险预期的高低仅对农户承包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面 积、土地是否有流转仅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同时,退地后住房预期的高低也仅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Wang Zhaolin, Yang Qingyuan, Zhang Bailin, et al.Analysis of exit intention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of rural land exi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eform of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China Rural Economy, 2011, (11): 49-61.]
URL [本文引用: 3]摘要
本文以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分析框 架为基础,并基于重庆市1829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承包地、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方向。研究结果表明: 户主年龄、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已定居城镇、家庭是否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土地是否有撂荒或闲置、退地补偿或补助是否按时足额发放、退地后生活质量预期的高 低对农户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户主是否在外非农务工、土地是否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退地政策是否多变、退地后是否担心就业问题对农户 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参加新农保、退地后医疗与养老保险预期的高低仅对农户承包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面 积、土地是否有流转仅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同时,退地后住房预期的高低也仅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23]张怡然, 邱道持, 李艳, . 农民工进城落户与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分析
. 中国软科学, 2011, (2): 62-68.
[本文引用: 2]

[Zhang Yiran, Qiu Daochi, Li Yan, et al.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migrant workers settling into the city and exit mechanism for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hina Soft Science, 2011, (2): 62-68.]
[本文引用: 2]
[24]陈霄. 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
. 中国农村观察, 2012, (3): 26-36.
[本文引用: 6]

[Chen Xiao.Factors of peasants' willingness to return residential lands.
China Rural Survey, 2012, (3): 26-36.]
[本文引用: 6]
[25]许恒周, 吴冠岑, 郭玉燕, . 宅基地确权对不同代际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分析
. 资源科学, 2013, 35(7): 1423-1429.
URL摘要
基于2012年在天津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数据,运用 Logistic回归模型,在代际差异的视角下,考察了相关因素对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是否持有农村宅基地证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退 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但对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该变量系数并不显著.但从系数符号来看,宅基地确权对于农民工宅基地权益的保障具有积极作用;此外,还得出 年龄、性别、教育程度、非农就业率和宅基地距离城镇距离对两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显著不同.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政策启示.
[Xu Hengzhou, Wu Guancen, Guo Yuyan, et al.Impact of homestead rights confirmation and intergenerational differences on migrant worker willingness to exit homestead.
Resources Science, 2013, 35(7): 1423-1429.]
URL摘要
基于2012年在天津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数据,运用 Logistic回归模型,在代际差异的视角下,考察了相关因素对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是否持有农村宅基地证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退 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但对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该变量系数并不显著.但从系数符号来看,宅基地确权对于农民工宅基地权益的保障具有积极作用;此外,还得出 年龄、性别、教育程度、非农就业率和宅基地距离城镇距离对两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显著不同.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政策启示.
[26]朱新华. 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4, 24(10): 129-134.
https://doi.org/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18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 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 上,提出两个基本假设,并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实验地区)和武汉(控制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户籍制度 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户籍制度改革效应)通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 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而且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另 外,"人均住房面积、小康村、城镇郊区村"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 关关系。鉴于此,建议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 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 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政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Zhu Xinhua. Effect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on farmers' willingness of exiting from rural housing land
.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4, 24(10): 129-134.]
https://doi.org/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18URL [本文引用: 2]摘要
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 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 上,提出两个基本假设,并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实验地区)和武汉(控制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户籍制度 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户籍制度改革效应)通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 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而且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另 外,"人均住房面积、小康村、城镇郊区村"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 关关系。鉴于此,建议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 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 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政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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