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科学院早期成立的研究所之一,是一所综合性多学科的研究所。在化学科学的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重要成果,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科技人才,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98年首批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分子科学中心。2003年首批进入国家实验室序列,成立了北京分子科学国家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首批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首批批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6年首批批准按一级学科(化学)授予学位,1997年成为中科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2006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获化学学科最高分96分,2008年获材料学博士授予权。
化学所现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科学院先进高分子材料创新工程中心,1个分析测试中心;五个招生专业: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学;有一支以中青年为主体的优秀科技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4人,招生博士生导师100余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4位,国家“****”、“青年****”、院“百人计划”入选者6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10个。到2015年底化学所共招收研究生5682名,在学研究生达到966名。
2017年秋季对外招收博士生和硕转博研究生,全年预计招生198名,其中对外招收博士研究生70余名。
热忱欢迎应届(历届)硕士毕业生、立志深造的青年报考化学所!
化学所自2014年起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通过“申请-考核”制完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2017年将继续执行“申请-考核制”。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全部内容: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校各研究所和学院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照研究所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
(八)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方式、报名费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硕转博)网报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20日 ;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报名前须查看我所网站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网报最新通知”) ;
报名网址:请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BSBM/index.aspx;
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提交至或使用邮政EMS寄到化学研究所);
报 名 费:150元(报到时缴费);
报名注意: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注册、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上述时间内向我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并签字(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下载)(寄送形式尊重专家意见);
(3)本科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可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
(4)《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书》(下载) ;
(5)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明等材料;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有效证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硕博连读转博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同时提交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下载)。
3.化学所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到参加综合考核的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选报其他院校。
4.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一)资格审核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以实验室为单位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淘汰率。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送综合考核通知。
(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英语、综合能力考核)环节。
1.笔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一门,根据报考专业分别为: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英语考核:针对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就考核小组提问进行答辩,满分为100分。
①考生报告(8分钟)。报告内容以硕士期间的研究课题、成果,研究兴趣及对拟将开展研究工作的设想等作学术报告(PPT)。
②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
考核时间:2017年2月中旬左右完成全部考核工作(以实际通知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试点,按全校普通招考方式进行。
报考我所上述申请-考核制试点单位的考生,不得跨研究所调剂录取。报考我校其他非申请-考核制试点单位的考生,也不得跨所调剂入进行申请-考核制试点的单位录取。
五、体检
体检由各研究所或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研究所或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化学所网站公示,其中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4.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因博士招考改革采取差额录取,且比中科院其他院所的普通招考提前完成拟录取,所以考生在国科大网报期间可选择报考中科院其它院所,如落选后还有机会参加国科大的统一考试。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5.考生网报开始前请查看博士招生最新通知(http://yjsb.iccas.ac.cn/),其他有关情况请与化学研究所招生办公室联系。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0032
邮政编码:100190 地 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北一街2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 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62544602 传 真:010-82615639
网 址:http://yjsb.iccas.ac.cn/ 电子信箱:yjsb@iccas.ac.cn
化学研究所地理位置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