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系考生参加复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各系可根据本系生源情况上调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1.复试前,招生单位必须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考生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
三、复试工作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4月10日——4月18日。
2.复试比例:上线生源充足的系,原则上达到招生计划的120%左右,以提高复试有效性。
3.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250分。
第一、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按照教育部《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专业课线。
第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各占10分。合格线为60分。
4.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系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第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三、同等学力考生
各系应按规定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严格进行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得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为及格线)不予录取。
5.复试名单由各系公示。
四、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五、复试的复议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于4月21日前向本系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申诉。
六、体检
在系里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4月18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