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4
二、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
硕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所在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生本人的特长,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 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及环节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创作实践研究方向学生还应包括毕业创作工作计划。
1.课程学习计划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要求课程列入培养计划。硕士生应按制订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必须通过考核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硕士生入学后4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2.论文工作计划
论文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一般应不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具体时间按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执行。
3.毕业创作
●毕业创作要求,设计方案不少于两个方案,美术作品要求2件作品以上。
●毕业创作展览与论文答辩同时进行,答辩时也要求学生对毕业创作进行汇报。
●论文答辩与毕业作品汇报的权重比例为6:4。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要点
时间 | 主要内容 | 备注 |
第一学年 第一学期 | 1、院史参观及入学教育(第1周) | 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
2、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入学第2——4周) | 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培养计划,第四周后交培养办备案 | |
3、课程学习(第2周起) | 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 |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 | 哲学、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 | |
②外语 | 外语:英语或其它语种 | |
③基础理论课 | 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 |
第一学年 第二学期 | 1、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 由各专业系安排 |
2、专业方向理论课程 | 由导师指导 | |
3、创作实践必修课程(注: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创作实践研究方向) | 由导师指导 | |
4、教学检查:6月20日——30日 | 由各专业系安排 | |
第二学年 第一学期 |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12月30日前 | 评议小组成员和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系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
2、社会考察或创作实践 | 由导师安排 |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 | 1、论文写作 | 由导师指导 |
2、毕业创作(注: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创作实践研究方向) | 由导师指导 | |
3、论文中期检查:6月20日——30日 | 由各专业系安排 | |
第三学年 第一学期 | 1、论文写作 | 由导师指导 |
2、毕业创作 | 由导师指导 | |
2、论文总结:12月20日——30日 | 由各专业系安排 | |
第三学年 第二学期 | 1、论文送审:开学后一周内 | 由各专业系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办理论文送审 |
2、毕业创作展览(与论文答辩同时进行)(注:美术学、设计学创作实践研究方向) | 由各专业系安排 | |
2、论文答辩:4月30日前完成 | 详见《答辩及学位申请细则 |
本文共2页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