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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3-11-12

 中 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 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分别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设计艺术学) 和文艺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经教育部、文化部批准开始招收攻读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外国留学生。

    2012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1.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 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四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4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 请条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报考硕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报考博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 语言要求: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汉语水平,考生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对于学术水平满足入学要求而汉语水平尚未达到要求者,入学后需首先进行1至2学期强化汉语培训以通过HSK考试。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者,如英语水平较高,对某些专业可适当降低汉语水平要求。
3. 材料
(1)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博士学位申请者另需提供简要的研究经历。
(3) 最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公证件一份。
(4) HSK(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经申请获准者,可免)复印件一份。
(5) 攻读博士学位者需要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申请人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2份申请表上)
(7) 申请人个人有效的普通护照复印件一份(个人信息页)
(8)a.报考中国画、书法、雕塑、篆刻、设计类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4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b.报考油画方向考生需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4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否则请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方式
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6503办公室。
5. 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到2012年5月1日,截止日期具体见各项目说明。
以在截止日期内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6. 与测试
由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对申请人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并在2012年6月15日前发出复试通知书。
由 专业导师组成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研究经历和成果的介绍、对申请学 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复试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录取。
7. 查询取通知
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在2012年8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于2012年8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或JW201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等。
8. 签证请与学报
被 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的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 馆办理来华签证,并持以上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入学者必须持个人普通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 后30天内办好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9.
单位:人民币元
(1) 报名费:800元(只接受现金或银联卡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授课学费(每学年)
 
 
学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学费/年
艺术学
30,000
35,000
音乐学
30,000
35,000
舞蹈学
30,000
35,000
电影学
30,000
35,000
广播电视艺术学
30,000
35,000
戏剧戏曲学
30,000
35,000
设计艺术学(陶瓷艺术创作与研究、平面设计、环境设计)
30,000
35,000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书法、篆刻、雕塑)
35,000
40,000
文艺学
30,000
 
 
(4) 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600元/学年。
(5) 住宿费:校园学生公寓单人间和双人间,价格60-80元/天/床位。
10.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
 
联系信息
咨询电话:010-64985069    
邮箱:hwzs2012@hotmail.com
网址:http://www.gscaa.cn/
 
     下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下载《个人陈述表》

     下载《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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