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 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文艺学和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四个艺术学门类一级学 科。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 位授予单位。
自1987年以来,我院已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6届,有相当一批学员获得硕士学位。为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的学子提供到我院学习深造和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中国艺术研究院2013年将继续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学科专业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3、身体健康。
三、专业方向与部分课程设置
公 共 课:政治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美学史、艺术人类学、文献目录学、西方哲学史等。
专业课程:
1、艺术学理论:艺术文化学、艺术美学和文学思想史、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女性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艺术人类学、红楼梦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艺术经济学、艺术品资产评估等;
2、音乐与舞蹈学: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传统乐律学、和声学、音乐史学、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民族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戏曲音乐研究、音乐考古学、舞蹈教育学、中国舞蹈史、中外舞蹈比较研究、中国现当代舞蹈研究、中国古代乐舞史、新媒体舞蹈研究等;
3、戏剧与影视学:中国戏曲史、戏曲文学研究、近现代戏曲史、中国戏曲批评史、戏曲人类学、戏曲创作演出研究、戏曲文化传播、戏曲文献整理与研究、现代戏剧史论、中国当代话剧研究、编剧理论与技巧研究、东方戏剧艺术、曲艺史论、曲艺批评、中国电影历史与批评、中国电影史、电影理论与批评、外国电影研究、中外电影文化比较、港台电影研究、电视理论与批评、电视电影研究、电视剧编剧、电视制作研究等;
4、美术学(含美术设计):中外美术交流史、西方现当代美术史、中国绘画史、中国近现代美术史、民间美术史论、民间美术研究、西方现当代美术研究、中国书法史论研究、工艺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史论、建筑与景观设计研究、建筑理论与批评等。
四、学习期限与方法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与本院硕士研究生同班学习,一年修完相关专业进修课程。
五、待遇与证书
1、按照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 具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者(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可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申请硕士学位(详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
六、费 用
每位学员缴纳学费18000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根据需要另外缴纳,食宿自理。
七、报名与录取程序
1、登录“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也可来函索取。另附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达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邮寄须在信封上注明“课程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 100029
2、报名费100元,银行汇款至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帐户,并请务必在汇款单附注处注明“2013级”、“课程班”、所报“专业”及申报人“姓名”。
(温馨提示:①请按实际金额汇款;②请务必详细填写信息。)
户名: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
帐号:0109 0376 0001 2010 505 8000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惠新支行
3、报名截止日期:2013 年6月30日
4、我院研究生院收到报名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录取通知书,学员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5、入学时间:2013年9月,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两周后,自动退学者一律不退学费。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64951979 010-64966577 010-64988181请转在职人员进修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