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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3年秋季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2013-11-29

 一、  复试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拔优秀生源进入我所攻读博士学位。

二、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2013年中科院秋季统考博士复试分数线以及本所考生考试情况,制定本所复试分数线: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各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达到本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三、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5月3日

早8:00

体检

 

______

报到:

107会议室

5月3日

14:00-15:00

 

心理测试

 

107会议室

待考:

107会议室

5月3日

15:30-17:00

专业综合测试

105会议室(第一组)

107会议室(第二组)

待考

106会议室

四、  复试形式:面试

五、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主要通过专业面试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

(2)外语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对话交谈方式,听力与口语能力同时考察。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测试的具体办法;

思想素质考核结合个人简历、报考表、函调材料等进行调查,此两项考核内容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心理测试使用心理测试问卷进行。

七、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的总分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评分与外语能力评分合计得出。满分100分。

八、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规程在复试前一周通过本所网站公布。

九、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复试成绩,经过复试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十、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复试结果在本所网站公布,便于考生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复试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查结果。

联系电话:62555952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邮箱:lvyan@iet.cn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教育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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