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复试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四)坚持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布,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5月6日—5月14日,各招生单位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其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
(二)复试办法的公布
面向考生的全校总体复试工作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4月19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公布。
各招生单位面向考生的复试工作办法由招生单位负责公布,最迟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名单公布在本单位的网站上,研招办将汇总各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rs.muc.edu.cn)。
(三)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
1.各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2.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2,1:1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若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时,招生单位也可决定是否调剂,并提前发布调剂的信息,接收本校同专业其他上线考生的调剂申请,需调剂的专业仍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复试。调剂原则由招生单位自定,并在网上公布。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公布的复试考生参加各招生单位的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核
各招生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查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位(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硕士生)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报考资格审核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已经毕业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证原件。
2、已经毕业考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获取途径详见附件2的说明。
3、《2019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下载。
(五)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和笔试,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必须相同,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可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创新能力等,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专业外语测试,以了解考生直接阅读外文资料、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专业外语测试的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打分必须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专业笔试:原则上均要求进行专业笔试,如个别专业不进行笔试须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理由说明,复试笔试科目应与初试的业务课考试内容不重复,考试时间3个小时,成绩采取百分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须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
面试过程中,可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一)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二)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招生单位制定的分数线,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60%。
(三)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不超过50%,没有进行专业笔试的招生单位其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不得超过40%,复试项目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招生单位可提出更高要求)。其他复试项目是否计入总分、合格标准由招生单位自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四、成绩公布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两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请。若考生对招生单位给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于收到招生单位答复后两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8708
六、其它事宜
(一)硕博连读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需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事宜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附件1:2019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相关认证报告的获取途径说明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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