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朝鲜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如下:
一、录取合格分数线
1、科研创新评价成绩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
2、初试的外国语成绩不得低于35分,满分100分。
3、初试的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得低于60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分别占初试总成绩50%。
4、复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0%。
5、最终成绩=科研创新评价成绩x20%+初试总成绩x40%+复试总成绩x40%
二、录取原则
以导师排名,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公示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十个工作日)
2、以下拟录取名单还要通过体检,且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都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3、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中央民族大学朝鲜语言文学系反映。电话:010-68932863。
4、请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思想政治审查表,于2019年5月28日之前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到研招办。未进行思想政治考核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2544
朝鲜语言文学系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