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9月11、12日
报到地点:中央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新生接待处
二、报到携带材料
新生录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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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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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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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可根据户口办理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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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过级证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近期一寸证件标准照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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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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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党团关系时注意:
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称呼”处写“中央民族大学团委”。
凡党员组织关系(含预备党员)不属于北京市党委系统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称呼”处写“北京市教工委组织处”;属于北京市党委系统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称呼”处写“中央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交费事宜
1、体检费用(请以校医院的体检要求为准)
体检及疫苗接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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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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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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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院校毕业及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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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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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院校毕业及3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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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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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该项费用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交纳,银行卡将于入学后统一办理):所有在本校住宿的学生均要交纳住宿费1200元/年(暂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切勿提前或推迟报到。提前到校者食宿自理。报到途中务必注意钱物及人身安全。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预科教育学院请假(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事假须持工作单位证明,报到时交给学院主管老师)。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须托运行李的新生可到http://grs.cun.edu.cn/yzb/xlbq.doc 下载行李标签,打印后贴在行李两侧位置。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政治、健康、业务复查,复查不合格,原为在职人员者,退回原单位;原为非在职人员者,退回原毕业学校或家庭所在地。
4、报到期间,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设有新生接待点,新生可集中乘车到学校。
如自行乘车到校,可参考以下路线:
(1)北京西站乘320、695、319、特6路公共汽车到中央民族大学站下(约9公里)或地铁9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下,往北500米即到;
(2)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站下车,换乘(3)所列车次(约15公里);
(3)北京北站(西直门)乘563、608、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共汽车到中央民族大学站下(约4公里)即到或乘地铁4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下,往北500米即到。
预科教育学院联系电话:68932084
中央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
2013年6月
中央民族大学2013级新生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户口所在地为京外地区(含从京外省区到北京就读的北京各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录取类别为(1)非定向(2)自筹(3)中央民族大学录取的非在职类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等三类的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至中央民族大学学生集体户口。
为及时办妥入学手续,望新生注意做好以下准备:
一、自带户口(一人一份,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同学不要把户口迁入学校),迁往住址栏一律写“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研究生报考过程中使用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和迁移证一致,如有出入户籍关系不得迁入我校,如有涂改须当地派出所重新盖章。
二、外地新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字迹要填写清楚;“出生地”、“籍贯”须注明到市、县一级;“备注”栏中要注明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如当地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由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注明“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须按本人的出生年月日注明身份证号码。
三、新生在生源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仔细核实《户口迁移证》中各项目(姓名、性别、民族成分、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字迹必须工整,发现错项的,请在生源地派出所及时更改,新生到京提交《户口迁移证》后,不能再更改其中各项内容。
四、自带身份证。尚未办理身份证或已办理但未领取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明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上户口。身份证号码须与出生年月日期相一致。
外地新生入学后需换发北京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年满16周岁,在当地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迁移户口时,应找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本人的出生年月日给其编号,并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注明是否发证。
五、新生在入学时如未将户籍关系转入中央民族大学,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不再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六、办理北京市身份证费用20元(款项均交派出所)。
七、希望新生根据以上要求在当地办好各种手续,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八、户籍科咨询电话:68933348。
中央民族大学保卫部户籍科
2013年6月
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新生住宿须知
一、关于研究生住宿安排有关规定
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寓部楼宇报到,根据学校的要求,研究生住宿安排规定如下:
1、本校在职教工不安排入住。
2、北京研究生生源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若需要住宿,请写书面申请及时交到公寓部办公室(学生公寓4号楼一层东侧)。待新生住宿安排结束后,根据房源及床位的情况,再行安排。
3、不住宿的学生请及时到公寓部办公室办理走读手续,经财务处核实后,不收取住宿费用。凡不住宿的学生未办理走读手续,将以住宿生的身份收取住宿费用。
4、入住后,因个人原因,包括出国、休学、参军、转学、退学、走读等各种原因不再住宿的同学,请及时到公寓部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将视为住宿学生并交纳住宿费。
5、到毕业年限视为毕业生。
6、因招生人数比往年增多,房源有限,各院系招生人数比例不同,会出现院系混住。要求学生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住宿期间相关规章制度
1、认真遵守住宿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在住宿期间文明礼貌、内务整洁、安全用电、爱护楼内设施和室内设备。
3、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爱护各种设备,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要赔偿。
4、入住学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每日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洁、卫生,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公寓部的监督检查。
5、在学生公寓内文明住宿,保证不发生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
(1)在学生公寓内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和书写。
(2)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涉及法轮功等反动、迷信、邪教方面的书刊和物品。
(3)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不健康的碟片、书刊、物品。
(4)在学生公寓内酗酒、吵架斗殴、打牌、赌博等。
(5)在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电、使用劣质电器或使用明火。
6、每间寝室每个床位都是学校的资源和财产。若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交纳赔偿金。
(1)不得以各种原因,独自占用一间房,同时服从公寓部对房间住宿调整。
(2)为了楼内的安全和管理,不得将学生公寓内床位出租、转借或占用。
(3)为了不影响其他住宿学生的休息学习,杜绝在学生公寓内留宿异性和他人及小孩。
三、日用物品
1、卧具: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质量监督局[2008]202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学生健康,学校只批准经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认证的卧具厂商入校直销,新生报到时自愿选购。如自带,请选用质量合格的新产品,以防止带入“黑心棉”及各类传染病、虫害危害同学们的身体健康。
由两个厂家直销床上用品,最高限价520元/套,包括被子1件、褥子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巾2件、枕套1件、枕芯1件、毛巾被1件、蚊帐1件、床垫1件共计13件及包装袋一个。(注:床板的尺寸为195 cm×90cm)
2、日常衣物:入学时北京天气仍然较热,需携带夏季衣物。
四、注意:各公寓楼暑期都有加固装修工程,且工程量大、时间紧。因此提醒同学们,公寓楼只能在报到日安排入住。
详情可咨询后勤产业集团公寓管理服务部的电话: 68933547、68930648。
中央民族大学后勤产业集团公寓管理服务部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