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复试名单及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成绩最低要求 |
单科(满分>100分)成绩最低要求 |
总分最低要求 |
哲学 |
25 |
67 |
255 |
经济学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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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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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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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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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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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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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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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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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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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
61 |
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点击查看)
三、复试安排与普通计划硕士一致,近日将在网站上公布,请关注研究生院和招生院系的网站,或向招生院系电话咨询。
四、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成绩
考生通过复试后,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成绩参考。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0.5 + 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0.5
2、录取批次
录取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同一省区内,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步:第一步录取后,如个别省区的计划有剩余,将剩余计划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再区分生源省区),直至完成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