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考、学费与奖助学金体系介绍
欢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学校与学院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学校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学校在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共同办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截至2015年9月,法学院拥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6人,讲师15人,博士生导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以上,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坚持以“财经法律”为品牌,以“复合型知识结构塑造”、“实践教学”为特色,以“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2010年,成为全国19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获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2年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20家同时入选两类基地的高校之一。
二、招生数量
目前,法学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涵盖学术型硕士(即法学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即两类法律硕士)两大类。
2016年,全日制法学硕士在7个专业下招生,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金融服务法,计划招收33人。
201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计划招收55人,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收35人。 根据法律硕士的就业去向以及相关职业对学生能力、知识结构的要求,依托学院在金融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领域的学科优 势,法律硕士设立有金融法务、公司法务、政府法务、司法法务、涉外法务等培养方向。学生入学后,根据学院计划、本人意愿与导师学术领域等因素,确定培养方 向。
2016年,法学院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20人,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7人,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4人,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9人。接收推荐硕士生的名额包含在上述各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总数之中。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
法学硕士的专业课初试与复试科目、录取规则等信息,请点击查看《2016年法学院法学硕士招生说明》(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7261)。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初试专业课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复试科目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含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的初试专业课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复试科目为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课(含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以上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划定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录取推免生使用计划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实行差额复试。
四、学费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学费为1.9万元/年,基本修业年限3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学费为2万元/年,基本修业年限2年。
根据学校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等部分组成。
1.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奖励额度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根据学校规定,国家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初评。法学院往年相关规则与要求,可参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6554)。
B.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组成。(1)硕士新生学业奖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推免生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一志愿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内排名前50%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2)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
2.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研究生访学(国内外)研究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国内外)资助计划等。
3.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A.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
B.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即“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参加“三助”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4.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学校校友捐资设立了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奖助项目和评审办法由学校教育基金会统一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
(二)法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
多年来,法学院建立并形成了“卓越法律人才奖学金体系”。 结合接受社会资助情况,对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境外交流、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予以奖励。目前,法学院设立的奖助学 金类型主要有:佟柔奖学金、卓越法律人才岳成奖学金、卓越法律人才中科招商优秀学术科研奖、卓越法律人才中科招商学术科研奖、国家级法学教育基地中科招商 专业实习实践奖、国家级法学教育基地中科招商优秀专业实习报告奖、国家级法学教育基地中科招商优秀社会实践奖、卓越法律人才中科招商优秀境外交流学习奖、 卓越法律人才中科招商竞赛优胜奖、卓越法律人才中伦文德奖学金、卓越法律人才安杰奖学金等。往年评奖规则与要求,可参考《卓越法律人才奖学金评选公告(2014)》(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6519)。
学院每年在当年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中,评选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者,授予“法律之星”荣誉称号。往年评奖规则与要求,可参考《2015年“法律之星”评选公告》(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6313)
(三)以上各类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奖规则与奖励额度,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平等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