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教育部对全国各考点考生现场确认信息的审核,如下几类考生拟不予准考(已分别发短信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办咨询。
一、违纪考生:
2011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考场违纪记录的考生,不予准考;
二、报考类别(年龄原因)有误:
报考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或者“计划外自费”,出生年月在1985年7月1日之前的考生,需要更改报考类别为“计划内定向”或者“计划外委培”。考生本人同意更改的,下载关于变更报考类别的申请(模板).doc于11月24日9:00之前将申请传真至我办010-83903832;不同意更改的,不予准考;
三、报考类别(同等学力原因)有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未取得本科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为此类考生),只能报考“计划外自费”或“计划外委培”,变更方式参照上述第二条提交变更申请。
四、警务硕士报考资格有误: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毕业时间在2010年7月31日之后,或者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不予准考。考生如有疑问,可11月24日9:00之前将学历、学位证书传真至我办010-83903832进行确认,在确认无误后方予准考。
以上审核仅为对报考数据的形式审核,教育部将在后续各环节中进一步进行实质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或提交不实信息的考生,我办保留对其取消复试、录取直至入学资格的权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