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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 /2013-11-13

 中央戏剧学院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中央戏剧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基本学习年限三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戏剧艺术创作专门人才。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工作。
 
二、专业学位代码
艺术硕士(戏剧)专业学位代码135102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7月12-15日,具体安排以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告为准)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联考)准考证。
2、考生应于20131115前将以下材料寄到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邮编102209,电话56620342):
(1)《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需将确认信息时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类别”请填写“艺术硕士(MFA)”,“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戏剧”,并注明研究方向和导师姓名。
(2)大学本科毕业,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学士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3)大学专科毕业,须提供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获奖证明复印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证明。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我院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规定通报考生单位。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
(1)初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复试: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详见本简章第十三条),由我院自行组织。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均为笔试。
2、考试形式:
初试:2013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复试时间:2014年1月(与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复试地点为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12月下旬在中央戏剧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zhongxi.cn)的“硕博招生”信息栏中查看。复试时考生须出示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和省部级获奖证书原件),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3、参考资料: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联考参考资料为《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版,联系电话66415711)。
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参考资料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卷》及相关剧本。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必须一致。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并结合综合业务素质,择优录取。2014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被录取的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于2014年9月报到注册。
 
八、培养与管理
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2、被录取的2013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教学安排按照《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3、被录取的2013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在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上课,学生可申请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九、学位授予
对完成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2万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无研究生学历,不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中途退学(含因违反校规被退学处理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037134 (2013年7月10日前)   邮政编码:10071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10-56620342 / 56620341(2013年9月后)   邮政编码:102209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 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YJSB1@chntheatre.edu.cn
主页地址:http://www.zhongxi.cn
 
 
附件:
中央戏剧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十三、附件:
 
中央戏剧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招生系别、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指导教师
复试科目
表演系
 
 
 
戏剧(影视)表演
1
姜若瑜  教 授
复试:①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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