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文件精神,相应变更如下:
一、我校2014年本项专项计划中,拟招收硕士15名,博士2名。
二、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学习。
研招办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