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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2013-11-0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两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二、普通招考
(一)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考生须按要求向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盖章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考生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批盖章。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三) 报名及考试办法
1、    考生必须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统一的博士生网上报名及入学考试,并在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以《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 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的特殊措施。
(五) 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六) 招生人数
2014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1名(限于非汉族考生)。
(七) 面试答辩
因我校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招生名额为1个。当初试和复试成绩均合格的申请者超过1人时,进入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环节。学校组织不少于5人专家组参加面试答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来进行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到申请者。
(八) 复试、录取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         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合格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         考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硕博连读
(九) 资格
1.         2012年和2011年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汉族硕士生。
2.         其中被推荐的2011年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自入学之日起到2013年11月1日前还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核心期刊或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含录用)。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十) 程序
1.         导师依据学生在学期间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情况,推荐优秀硕士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2.   2013年11月1日~11月8日被推荐的硕士生填写《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送至硕士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做硕士学籍审核。
3.   2013年11月1日~11月8日硕士生导师填写《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导师推荐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院)主管院长审核并在“导师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4.   学院(研究院)为每位学生出具一份且只出具一份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导师推荐表”;
5.   2013年11月8日前(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导师推荐表”和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拟接收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做申请资格审核;
6.   2013年11月1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7.   2013年11月18日~11月22日资格审核通过者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标准为200元/人;
8.   2013年11月19日~11月25日(工作日内),资格审核通过者将打印的报名表、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职称须为副高职以上)、硕士成绩单(须加盖公章)、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A4纸上),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   硕士专业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00法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0300新闻传播学、130520设计艺术学、078401教育技术学、120400公共管理的学生,须加试数学类专业基础课与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同;
10. 须加试的学生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加试申请表》,填写后,与第8条所列材料一并提交;并于2014年3月14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11. 2013年11月29日~12月4日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咨询拟接收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十一)        复试
1.         复试组织:由拟接收导师在内组成三人以上(含三人)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其中至少有三人职称必须为正高职。
2.        复试内容
1)        对学生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
2)        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3)        外语听说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        复试成绩使用
1)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        招生人数
2014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1名(限于非汉族考生)
(十三)        面试答辩
因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为1个。当复试和加试成绩均合格的申请者超过1人时,进入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环节。学校组织不少于5人专家组参加面试答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来进行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到申请者。
(十四)        体检
2013年11月18日~11月25日(工作日内)学生自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五)        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由复试小组或专家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四、学费、学制及收费
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五、其他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不接收以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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